PTO商标豁免权上诉适用“根据决定而不是根据情况”
本文由外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错误或者不通顺之处请谅解。
解决了“法律解释的狭隘的问题,”上诉第四巡回美国法院推翻一个地区法院的解雇商标案缺乏主题管辖权,认为该呼吁的一方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在TTAB退还并发布新裁决后,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作出的裁决可以在联邦地方法院寻求对新裁决的复审。Snyder's-Lance,Inc.诉Frito-Lay NA,Inc.,案号19-2316(2021年3月17日,第4巡回法院)。
休闲食品生产商普林斯顿先锋公司(Princeton Vanguard)申请在主要注册簿上注册其商标“椒盐脆饼”。Frito-Lay反对。TTAB驳回了Princeton Vanguard的申请,认为商标是通用商标。
根据《兰纳姆法》(Lanham Act),普林斯顿·先锋(Princeton Vanguard)可以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根据15 USC§1071(a)或§1071(b)的规定向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上诉。普林斯顿先锋队根据第1071(a)条的规定,直接向联邦巡回法院上诉,从而放弃了对地方法院进行审查的权利。联邦巡回法院的结论是,TTAB在评估Princeton Vanguard商标是否具有通用性时采用了错误的法律标准,并将此案退还给TTAB。TTAB再次得出结论,普林斯顿先锋队的商标是通用的。这次,普林斯顿先锋(Princeton Vanguard)根据第1071(b)条向联邦地方法院提起上诉。
地方法院以缺乏主题管辖权为由驳回了该案,认为普林斯顿先锋队根据第1071(a)条向联邦巡回法院提起的初审上诉使普林斯顿先锋队无法根据§对该地区的第二项决定提出上诉。 1071(b)。普林斯顿先锋队提出上诉。
在上诉中,第四巡回法院得出结论,《兰纳姆法》的法定文本支持普林斯顿·范加德的主张管辖权的论点。法院解释说,普林斯顿先锋公司放弃根据第1071(a)条对TTAB原始决定进行地区法院复审的权利不适用于同一案件中的任何后续决定,并且该弃权适用于“每个决定,但不适用于每个决定”。案子。”
法院驳回了弗利托·莱(Frito-Lay)的论点,即普林斯顿先锋队正在寻求对联邦巡回法院已经裁定的问题进行联邦区域法院的重新审查,从而对苹果公司进行了第二次抨击。联邦巡回法院尚未审查的决定。但是,法院强调,联邦巡回法院对TTAB最初裁决的审查对其裁决具有约束力。
实践注释:如果TTAB在同一程序中发布多个决定,则即使第171.a(a)(b)节中的决定涉及相似的问题,也可以将每个决定视为豁免的单独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