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知识产权立国战略是有效的
尽管2005年后,日本国内专利申请量出现大幅递减,但是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足以抹系日本知识产权立国战略的影响。首先,实际上借助该战略的实施,日本筹建了知识产权战略总部,打破了以往知识产权政策决策程序条块分割的局面,便于迅速在全国范围实施决策。其次,由日本特别国会会议审议通过知识产权基本法,为此后制定各项知识产权政策揹施提供法律依据。第三,界定知识产权基本理念,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更重要的是,日本借此从国家战略高度、在组织结构和职能方面,构建了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不过,日本知识产权立国战略的可持续发展,还需要依托进一步的配套政策。如上所述,该战略的实施促进了海外利润回流日本,由此形成零和博弈关系,势必需要加强与各国的知识产权合作,这也是近年来日本在国际社会积极呼吁各国间开展知识产权合作的动因之一。特别是随着当前开放式创新成为主流,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已经从专利创新转向产品创新,日本企业逐渐从技术至上的理念中摆脱出来,开始以全球视角配置生产要素,这也需要各国从全球福利最大化角度出发,加强彼此间的知识产权合作。既要保护已有知识产权收益,又需寻求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的创新发展,这对日本也是一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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