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1)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显著提高
最新调査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已超过90%,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风尚正在逐步形成。这是我国一直以来坚持不懈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取得的成果。近年来,中宣部部署各地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单位把知识产权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等安排,高密度报道,“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商标战略宣传活动、绿书签行动等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和深入;司法部将知识产权纳入五五”普法检査验收、“法律六进”活动的重要部分;教育部将知识产权教学纳入中小学课本,并在多所高校开设了知识产权法本科及研究生专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公务员培训中逐步加入知识产权内容。通过这些努力,使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更加深入人心,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
(2)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制组织到位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后,16个中央部委先后出台了本部门本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或具体工作方案,其中7个部门专门建立了战略实施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铁路、中医药、钢铁等行业率先开展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试点取得可喜成效。区域层面,全国共有25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6个地市(区)正式颁布了本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或战略实施意见,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呈现出从省到市、县,从东部向西部全面展开、梯次推进的良好局面。企业层面,市场主体对于知识产权的需求日趋强烈,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转变发展方式中学习、寻找创新之路,一些优秀企业已经将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运用到了商业模式、组织、流程等各个方面,部分优势企业正在加紧在国外市场的战略部署,凭借知识产权提升自己的品牌和核心竞争力
根据联席会议组织拟订的年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协力推进,积极落实。据统计,2009年和2010年,共开展并完成计划措施42项,新制定或修订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和规范性文件98项,出台并实施主要政策揹施200项,开展执法行动58项,建立公共服务平台45个。
(3)加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力度
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将强化知识产权实施和运用,提高国家和本地区的竟争力作为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国家与地方为鼓励实施知识产权,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的政策,在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等方面激励创新。各地政府也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出台了更加具体的鼓励政策。如: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并根据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施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和订购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中本市创新产品和服务所占的比例;通过工程设计、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择优购买本国、本地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4)加强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机关管理力度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处于分散管理状态,为此,一些地方政府成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成员单位范围涵盖地方人大、政府、政协、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仲裁委和海关等系统的相关部门,以协调知识产权执法管理,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分析、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平台,实现了执法协调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保护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