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立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
日立公司总部设立知识产权部,直属于社长管理,其主要职能一是制定企业总体的知识产权管理策略;二是通过取得权利和处理纠纷等支持研发实验室和研发部门的工作。
日立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可以划分为三类:一类涉及知识产权如专利权(以下以专利权为例)的获取和利用;另一类涉及使用其他企业权利时的处理措施;第三类涉及知识产权应用,主要是通过许可转让增加企业收入。
在企业间的专利纷争中,获取和利用专利权是主动性措施;处理其他企业权利的措施可以保护企业,是防卫性被动的措施。两种措施需要同时推进,平衡发展。
处理其他企业知识产权的措施可以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建立一个监测系统调查专利的相关信息,同时关注可能妨碍企业经营的专利申请或专利,在企业开始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前,反向搜寻其他公司的专利信息,查找潜在的障碍。当发现潜在障碍或存在相关专利时,积极制定应对措施;第二步是调查其他企业的产品和技术,确定有无侵权行为。如果存在侵权,依据具体情况制定对策,或者收取许可费,或者与对方企业互换专利使用权。
在知识产权应用方面,企业指定负责人制定目标进行全方位运作。具体措施为,将竞争企业归类,寻找可能支付许可费的企业,同时针对具体的技术或技术诀窍,指定不同的收费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