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商标有戏?法院要求撤销商标驳回并重作决定
来源:澎湃新闻
此前,李佳琦关联公司注册“李佳琦”商标曾被驳回,现在有望改写结果。
4月5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显示,“口红一哥”李佳琦持股49%的宁波镁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布,原告为宁波镁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案由为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号为(2020)京73行初8844号,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原告诉称,原告宁波镁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由知名主播李佳琦及其所属公司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原告享有“李佳琦”姓名的合法商标申请权。
引证商标(注册号:15251314)权利状态不稳定,请求法院暂缓审理本案。综上,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被告在书面答辩状中称: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程序合法,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次的判决结果为: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 第94305号《关于第36408665号“李佳琦”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宁波镁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针对第36408665号“李佳琦”商标提出的驳回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等。也就是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李佳琦关联公司能否注册“李佳琦”商标一事重新作出决定,而李佳琦相关公司有可能成功注册该商标。
早在2020年4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 第94305号《关于第36408665号“李佳琦”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认定:诉争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驳回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而本次之所以重新作出决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表示,是因为本案引证商标在第25类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被撤销注册,诉争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已发生变化,并已影响案件审理结果,本院据此撤销被诉决定。
天眼查App显示,宁波镁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法定代表人郑明,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该公司由宁波镁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李佳琦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李佳琦”该商标的注册过程一波三折。早在2019年2月就进行了第一次注册,多次被驳回,也多次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