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浙江省政府也十分重视电子商 务领域,先后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 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 “电商换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 文件,加强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引导和监管。
在专利行政执法方面,随着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日益增多,2010年起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开 始探索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2011年省局与阿里巴巴公 司、淘宝网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2014年重新签订 了第二轮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4年来,省局累计指导两公 司处理难以判定的专利侵权投诉案件300多件。
2014年4月3日,省局印发《浙江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 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国内率先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 间,省局组织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等市专利行政执法人员 以及相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驻阿里巴巴集团, 在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第一个开展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专 项行动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共派驻各市知识产权局的执法人员、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人员280余人(次)进驻阿里巴巴 公司开展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期间共调处电子商务领域专 利侵权投诉案2518起,涉及专利343件,关闭或断开网上侵权 商品的链接464个。
总结多年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执法的工作经验,省局将 其中形成的可行做法通过出台政策文件在全省推广。2014年11 月7日,浙江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浙江省电子 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 见》),这是我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出台的首个关于电子商务领域 专利保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意见》明确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 保护工作中各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 心的职责,同时界定了交易平台提供者、商品经营者的权利 义务。
在此基础上,省局积极开展《浙江省专利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并在《条例》草案建议稿中新增(网络)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的内容。2015年9月25日《条 例》审议通过,在原《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的基础上,进一 步强化了专利保护,其中两个方面直接与网络电子商务领域相 关:一是规定了网络交易中平台提供者、专利权人、利害关系 人、专利行政部门等主体的义务和责任,二是明确了网络交易 中专利侵权、假冒专利的投诉处理途径和程序。此外,《条例》 将重复侵权和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案件纳入到专利行政部门 主动查处范围,也将对遏制电子商务领域日益严重的群体性、 重复性等恶性侵权行为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