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泰国商标授权指南
依据泰国商标法案的规定,任何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注册处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若在商标申请、商标异议、商标注册、注册修正、商标续展、商标无效、商标使用许可等阶段中提交虚假声明,一旦被发现,申请人将会面临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或/及不超过10000泰铢的罚款。
6.1商标申请所需文件
6.1.1注册申请书及包含信息
6.1.1.1申请人名称:可以使用名称英文翻或的汉语拼音,但必须同时提交泰文的名称,通常由当地律师进行翻译确定。
6.1.1.2 申请人地址:须与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上地址一致,可以使用地址的英文翻译或汉语拼音,但必须同时提交泰文的地址,通常由当地律师进行翻译确定。
6.1.1.3 申请人国籍:根据申请人成立依据的法律确定。
6.1.1.4特别声明事项:如是否声明优先权,申请前的使用情况等,如有则需按实填写。
6.1.1.5 申请商标标样:尺寸大小5*5CM之内,清晰可辨即可。
6.1.1.6申请商标类别:一标一类、一标多类申请形式均可。
6.1.1.7指定保护商品:应参照尼斯商品分类表进行选择,不接受非规范的商品名称。
6.1.2注册申请委托书
包含申请人名称、地址、授权事项,格式可自行拟定。委托书除签字外还需加盖公章,并进行公证,公证书不可迟交补交。中国贸促会公证时间一般为5天。
6.2注册申请官方规费
申请官费:1000泰铢/标/类,折合人民币208元。
每一类商品如果超过5个,9000泰铢/标/类,折合人民币1871元。
注册官费:600泰铢/标/类,折合人民币125元。
每一类商品如果超过5个,5400泰铢/标/类,折合人民币1123元。
6.3注册申请审查周期
法定审限:无相关法律规定
实际审程:自申请日起算约16-24个月
6.5 中文商标的特别提示
泰国审查机构较少考虑中文组合后产生的新含义,而更加关注组合前每一个中文汉字的单独含义。
为了使国内市场中已经取得的良好声誉可以更好地被泰国当地工作居住的华人所识别,很多企业会选择对中文商标进行注册申请。由于泰国的官方语言为泰语,而泰国的审查员对中文元素并不了解,因此对中文元素的审查会比较机械。比较常见的方式为,将中文元素分割,通过申请人主动提供的含义,结合字典释义及网络搜索,进行逐字翻译并审查。如果商标中汉字的一种含义与指定商品或服务有关,虽然整体为臆造词,但仍会较高几率将商标认定为缺乏显著性,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