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容不下蹭“头条”的“老油条”
来源:河南商报
今日头条VS今日油条,两者有何关联?4月20日,今日头条状告今日油条案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广州日报报道,今日头条所属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郑州市金水区今日油条早餐店、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索赔200万元。
被告辩称,今日油条只是用来描述自己售卖的油条,其中今日是形容词,意指当天,表达的意思和今天油条一样,而今日头条是提供信息服务的,两者跨度大,不会造成公众误认。公众看到“今日油条”,并不会造成对今日头条印象的转移,两者只是语言表达方式接近,不会对今日头条商标使用造成损害,不会造成混淆可能性,不会使得今日头条声誉受损。
对此,字节跳动公司当庭反驳称,被告用今天油条解释今日油条的说法过于牵强,今日并不能代表油条的新鲜度,而且,被告的店铺装修、logo、海报和今日头条极其相似,处处都有今日头条的影子,抄袭了其具有独创性的标志设计。此外,除了今日油条,今日油条公司还申请注册了今日豆花、今日面条、饼多多、快手抓饼、
明日油条等商标,明显是利用驰名商标的流量来获利。庭审中,字节跳动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网友跟帖
@正经的鱼歪歪:所以说玩梗要适度?
@一丈红土:今日说法应该把今日头条与今日油条纠纷案例拿出来做一期,肯定有趣。
@LH手机科技爱好者:名字没啥问题,但是这logo、排版和配色都极为相似,被指侵权也在情理之中。字节跳动要求赔偿200万元,今日油条这下可能要赔大了。
@销售讲师李治江:一些企业在创业之初总是想着傍大款走捷径,借着家喻户晓的品牌打擦边球,这种行为被一些所谓的专家叫做借势,其实还是急功近利。做企业还是要沉下心来,不骄不躁扎扎实实地往前走,借名人效应做大了,以后终归也是种尴尬。
@知未科技:虽然判决结果还没下来,但吃瓜群众已经拭目以待了。说起来,这家店被告也不是没有原因,招牌、标语、海报、菜单,都“借鉴”了今日头条的元素。这种借势的招术,一度让“今日油条”爆火数月,成了当地的网红打卡店。
@末位观点:本来嘛,今日油条的招牌风格几乎就是照抄了今日头条的设计,大眼一瞧谁都知道这是在蹭“大牌”,今日头条要维权也无可厚非。今日头条张口就要今日油条赔200万元,好家伙,且不说卖油条有没有赚到200万元,这家餐饮公司的注册资金都不见得有这个数。
@小老谢:一个是餐饮,一个是互联网,犯得着大动干戈吗?200万元的索赔是不是太多了?
媒体评论“今日头条”“今日油条”,不能傻傻分不清
又是“蹭名牌”,又是餐饮店想蹭互联网大佬的光环。
“今日油条”还有一位“大哥”,就是“百度烤肉”。此前,“百度烤肉”也被百度起诉,而根据广东两级法院判决,“百度烤肉”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过,“今日油条”比“百度烤肉”更“厉害”。除了“今日油条”,该公司还申请注册了今日豆花、今日面条、饼多多、快手抓饼、明日油条等商标。
而且,今日油条店面的logo、装修风格与今日头条App界面极度相似。今日油条甚至把今日头条的标语“你关心的才是头条”改成“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至于为什么有如此行径,按照该公司负责人的说法,其是今日头条的忠实用户,“傍大牌”纯属好玩。
这一点都不“好玩”。我们时常可以在一些山寨品牌上看到类似行径,将知名品牌改
掉一两个字,就堂而皇之地蹭起名牌的光环招摇过市,自以为很聪明,实则是在踩法律的红线。最后,奉劝那些“蹭名牌”的山寨品牌别再心存侥幸,玩“打擦边球”的把戏。
近年来,我国对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201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商标法,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修改条款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1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修改条款已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再无耻地“蹭名牌”,只会偷鸡不成反蚀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