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原告的专利已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通过调查取证,被告能够证明原告的专利已失去了法律保护,那么所谓专利侵权也就无从谈起,“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样,被告自然会胜诉。一般来讲,专利失去法律保护的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种:
1.保护期已满的专利
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特性是它的期限性,即在一定的期限内受法律保护,超过这一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专利权也是如此。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lO年,均从申请日起计算。这样,超过以上期限的专利就失去了法律保护,实施这样的专利自然不会构成专利侵权。
2.外国政府授予的专利
知识产权的另一个特性是它的地域性,即一国政府根据其本国法律授予的知识产权一般只在该国范围内有效,超出该国范围就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外国政府授予的专利在中国不受法律保护,在中国任意实施都不构成专利侵权。
3.提前终止的专利
有些专利,并没有达到法定的保护期,但由于某种原因却提前终止了,从而失去了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实施而不构成专利侵权。导致专利提前终止的原因,通常有专利权人未按规定缴纳年费、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该专利权的授予因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被宣告无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