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及课程体系
知识产权人才多种学科知识融合交叉的知识结构表明,一般四年制大学本科教育很难培养出合格的知识产权人才。根据我们的实践,在目前的情况下,知识产权专业的人才培养应以双学士学位教育和硕士研究生(含研究生班)教育两种形式作为主要模式。
1.知识产权双学士学位教育
这种模式的教育即选拔具有理、工(含医、农)科学士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在为期两年左右的时间里,系统地向他们传授法律基础、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经济管理、国际贸易、外语、信息检索等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授予他们第二学士学位。该模式在实施时又可分为三种类型。
全脱产型:参加学习的学生完全脱离原来的工作岗位,集中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学习有关课程,然后用半年左右的时间撰写毕业论文,通过答辩后授予他们知识产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参加全脱产学习的学生目前有两类人:一类是具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优秀科技工作者、科技管理工作者或教师等,一类是具有理、工(含医、农)科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前者毕业后一般回原单位从事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工作;后者毕业后大都由国家分配到有关单位从事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工作。
半脱产型:有些具有理、工(含医、农)科学士学位并受过这方面初步培调的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虽然他们的业务水平亟待提高,但在目前知识产权人才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又难以完全脱离工作岗位集中两年的时间专门学习。针对这种状况,可举办不脱产的双学士学位班。参加学习的学生,可一边从事知识产权的实际工作,一边参加知识产权双学士学位班的学习。具体办法是,学生每学期参加为期一个半月左右的集中面授学习,其余时间边工作边自学和函授学习,经过4~5个学期的学习后,用一个学期的时间结合工作实际撰写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即可获得知识产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我们的实践表明,这种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方式既能使学生学到系统扎实的知识,又不至于过多地影响他们所在单位的工作及其学习期间的各种待遇,易于为学生及工作单位接受。
辅修型:参加学习的学生为在校的优秀理、工(含医、农)科大学生。他们以其原来的理、工(医、农)专业为主修专业,以知识产权专业作为辅修专业,经考核合格分别授予他们理、工(医、农)科学士学位和知识产权辅修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具体实施时,一般由学生本人先提出申请,经有关系及教务处组织考核合格后批准。学生从第三学年起,除学习主修专业课程外,同时学习知识产权专业方面的有关课程,他们在取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前,要分别完成主辅专业的毕业论文。
以上三种双学士学位教育类型,有的我们已在实践中取得了比较成功的经验,有的尚在进一步探索总结中。
2.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含研究生班)教育
知识产权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双学士学位教育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特定的教师指导,做毕业论文花的时间也长些,达一年左右,他们比双学士学位生具有更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更强的研究能力。而研究生班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的区别在于,前者在校期间只学习有关课程,不做毕业论文,合格者只发给毕业证书而不授予学位。但他们可在毕业后一段时间内(如1年后3年内)完成论文,回校参加答辩,通过后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层次的教育模式,我们已开始实践,尚处在初步摸索阶段。
根据知识产权人才应当具备的知识结构,知识产权专业的课程体系大体上应包括以下三类课程:第一是法律基础类,如法学概论、民法及民诉法、经济法(含技术合同法)、国际法及国际税法、国际商法(或国际贸易法)、律师事务等。第二是知识产权类,如知识产权法概论、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国际知识产权战略、国际技术贸易、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与审查基准、高新技术(含计算机软件、半导体芯片)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有关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方面的专题讲座等。第三是综合类,如外语(含第二外国语)、科学技术哲学、管理概论,科技管理、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发明创造学、科技信息检索等。当然,根据培养模式、类型的不同以及学生原有基础、毕业后工作性质及研究领域的不同,上述课程体系当作适当调整,有的可加强或取消,有的可作为选修课,以突出重点,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