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署名行为及其特点
假冒他人署名行为,是指行为人为达到使其创作的作品易于发表或者使其出版发行的作品或复制品扩大发行量等目的,未经他人许可故意在其作品或者作品复制品上署上他人之名(姓名、笔名等)或署上与他人姓名、笔名等相似之名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行为人一般是该假冒他人署名作品的真正作者。第二,被假冒的“他人”一般为名人或权威,至少比行为人自己的影响大。第三,假冒他人署名的方式一般为仅署他人之名,包括仅署与他人姓名或笔名等相似之名,如在武侠小说上署“全庸著”;也可能是将假冒者之名与被假冒者之名联署,从而使该作品以合作作品的形式出现。第四,假冒他人署名的目的或者是为了名——通过发表作品而成名;或者是为了利——通过大量发行其作品复制品或者通过提高其作品身价而获利。当然,还有的是为了名利兼收。此外,也可能还存在其他目的,如故意假冒他人署名发表质量低劣甚至下流的作品,或发表侵犯第三人人身权利的作品以达到败坏他人声誉或挑起他人同第三人的矛盾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