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的建立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重要目标就是通过谈判削减缔约方的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促进货物贸易自由化。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存在的近半个世纪的过程中,共进行了八个回合的谈判,每次谈判都取得不同成果,这八个回合的谈判情况如下:
第一回合谈判于1947年4月至10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共有23个国家代表出席,谈判在双边基础上进行,谈判结果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无条件适用于其他缔约方。这次谈判达成123项双边减税协议,这些协议连同《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中的部分内容形成了关贸总协定单一文本。
第二回合谈判于1949年4月至10月在法国安奈西举行.33个国家代表参加谈判,达成双边协议147项,占参加国进口总值5。6%的应税平均下降关税35%。
第三回合谈判于1950年10月至1951年4月在英国托奎举行,39个国家代表参加,他们的进出口额已占世界贸易额的80%,谈判共签订150项关税减让协议,增加减税商品8700种。
第四回合谈判于1956年1月至5月在日内瓦举行,28个国家参加,占参加国应税进口商品总值1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15%。
第五回合谈判于1960年9月至1962年7月在日内瓦举行.45个国家参加,就4400项商品达成减税协议,影响49亿美元贸易.应税进口额20%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20%。另外,由于1957年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立,对外实行统一关税,所以此次谈判成果还达成了缔约方与欧共体的关税协调,欧共体以统一的关税约束代替国别约束。
第六回合谈判于1964年5月至1967年6月在日内瓦举行,由于该回合是美国总统肯尼迪倡议进行的,所以也称为“肯尼迪”回合。此次谈判的主要成果主要有: (1)占世界贸易额75%的54个国家参加谈判,减税商品6万多种,工业品进口平均税率下降35%,影响贸易400亿美元; (2)第一次对非关税壁垒问题进行了谈判,达成了第一个非关税壁垒协议即反倾销协定; (3)由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经济增长,增加了关贸总协定的第四部分,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做出了规定; (4)波兰参加了谈判,开创了计划经济国家“入关”的先例。
第七回合谈判于1973年9月至1979年4月在日内瓦举行,因谈判始于东京,也称为“东京回合”。此次谈判的内容有: (1)在关税方面,减让商品涉及3000多亿美元,各国关税平均下降33%。主要发达国家工业品关税由7%下降到4.7%,发展中国家平均关税下降到14%。 (2)谈判的中心发生转移,在非关税措施方面达成了9项守则和协议: 《许可证手续协议》、《补贴反补贴守则》、《反倾销守则》、《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协议》、《技术贸易壁垒协议》《海关估价守则》、《国际奶制品协议》、《牛肉协议》。这些守则和协议不要求全体缔约方接受,仅对少数签字国有效,对非签字国不适用。 (3)通过了给予发展中国家差别的,更优惠待遇的“授权条款”。
第八回合谈判于1986年9月至1994年4月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召开,称为乌拉圭回合。此次谈判共涉及到15项议题,按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 (1)货物贸易的13个议题分别是:关税、非关税措施、热带产品、自然资源产品、纺织品服装、农产品、关贸总协定条款、保障条款、多边贸易谈判协议和安排、补贴和反补贴措施、争端解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2)多边贸易体制的作用; (3)服务贸易。
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目标之一就是建立一个更开放的具有生命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1990年4月7日加拿大和欧共体代表分别提出应建立一个国际经济组织的建议,以监督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一系列协议的实施,得到其他国家的代表响应。他们一致认为,乌拉圭谈判达成的协议不仅涉及货物贸易,还涉及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新领域,原有的GATF机构体制不论从其法律地位还是从其协调能力看,都难以胜任这些庞大复杂协议的管理.建立正式的国际组织是保证乌拉圭回合协议文件贯彻落实的最有效、最实际的办法;同时,建立正式的多边贸易组织也有利于同联合国所属的相关国际经济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进行合作,在制定全球经济政策中发挥更大作用。1990年12月召开的GATF布鲁塞尔部长级会议作出决定,就建立多边贸易组织开始谈判,1年后完成了《关于建立多边贸易组织草案》,被纳入当时的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草案中,后在美国提议下,多边贸易组织改为世界贸易组织。随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及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被批准生效,世界贸易组织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