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资助政策产生及发展的主要原因
在任何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专利申请人自行向专利局缴纳专利费用都是其法定的义务,即专利费用应该由政府向专利申请人收取,而不应该由政府支付。我国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的专利费用资助政策是无偿地向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补贴其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专利费用(全额或部分)。①可见,地方政府对专利费用的资助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专利费用的收取是相矛盾的,那么,地方政府为何要动用地方财政来对专利费用或专利产业化项目等进行资助呢?从整体来看,专利资助政策的产生既是我国专利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地方政府追求绩效提升的现实选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公众和单位的专利申请意识比较薄弱
从1985年我国实行专利制度到现在只有短短20多年的历程,专利制度和专利技术运用的市场环境还不够完善,专利权人获得预期回报比较困难。我国长期实行的科技奖励制度注重科研成果的发表、出版和鉴定,并未突出对专利申请的重视,也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科研成果的所有人主动申请专利保护的积极性不高。此外,由于我国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创新能力比较落后,市场竞争机制还不完善,许多单位只重视有形资源的积累,缺乏利用专利来保护企业无形资产的意识,也缺乏专利经营的理念,未建立相关的专利管理机制。近年来,我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但由于专利落后使海外扩张计划频频受阻,迫使这些企业开始重视专利的申请、保护和运用。但是从总体来看,多数企业和公众对专利知识了解仍然不够,专利申请意识相对薄弱,也缺乏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
面对单位和企业专利申请意识薄弱的状况,我国一些地方政府试图通过资助来降低专利申请人的费用负担,以促进专利的申请。在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出台的专利资助政策中,都将提高专利申请意识作为重要的政策目标之一,例如:上海市2007年修订的专利资助办法中明确指出,资助的宗旨是促进技术创新、鼓励本市单位和个人将其发明创造申请并取得专利权。
(二)地方政府面临专利申请量考核的现实压力
我国专利资助政策的出台和发展来自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地方政府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推动政策的发展,是因为我国高度重视专利事业发展和政府绩效评估日益推进的大环境的影响。在对许多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中,专利申请量都被列为重要的评估指标,其得分高低直接影响地方政府的绩效得分。为此,出现了地方政府将专利申请量作为年度政府工作任务,并层层向下级政府分配的现象。例如:2010年初江苏省政府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中,明确提出了“专利申请量、授权最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20%,授权量增长25%;企业专利申请量增长20%,授权量增长25%”的目标。①在新疆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专利申请工作奖励办法(试行)》中也明确规定了各单位年度专利申请的预期目标:“上年度专利申请数量(国家局统计数为准)X当年区局确定增长速度。”该办法第五条还明确规定:“各单位完成专利申请任务的情况,将作为自治区考核评优、申报自治区或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和专利实施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②下级地方政府面临上级政府分配的年度专利申请目标的压力,倾向于通过地方财政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专利费用资助、奖励等多种措施来促进本地专利申请量的提升,以便顺利完成或超额完成当年的专利申请任务。
此外,各个地区之间的专利申请量排名比较也成为推动专利费用资助政策发展的重要原因。专利申请量的统计结果本来属于各地了解专利事业发展情况所需的基本信息,但是随着统计结果的发布,各地之间对专利申请量的排名日益重视,将专利申请量排名作为地方政府绩效的重要指标,并且定期发布专利申请任务的完成情况。例如:安徽省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1月发布了《2009年全省专利申请情况通报》,列示了全省各市2009年的专利申请量,及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的情况。①一般来说,排名靠后的地方政府会将下一年度在专利申请量上提高几个名次作为政府年度工作的任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各地之间专利申请量的非理性竞争。为了保持排名优势或提高排名的名次,许多地方政府想方设法要提高专利申请量,采取资助专利费用等多种手段鼓励专利申请。
(三)国内专利申请的结构不合理
从国内专利申请的结构来看,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占了绝大部分,发明专利所占的比重明显偏低,而国外在我国的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占了绝大部分。图6.1显示了国内外三种专利申请情况的对比。截至2010年8月,我国国内专利累计申请量为548299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299187件,占23.69%,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0.49%和35.82%。国外在我国的专利累计申请量为998999件,其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占的比重分别为86.34%、1.59%和12.07%
与其他两种专利相比,发明专利的专利费用更昂贵、审查程序也最严格,但是技术含量也高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我国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例明显偏低,这种专利申请结构上的缺陷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的科技竞争力还比较弱。相比之下,发达国家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所占的比重都很高,日本、德国、法国等国家的这一比例均超过了80%。改变这种不合理的专利申请结构,鼓励国内单位和个体多申请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提高专利竞争力,就成为我国政府近年来出台专门针对发明专利的资助政策的重要原因。
(四)外国在我国专利申请快速增长对我国造成的压力
随着我国融入经济、贸易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外企业或个体在我国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长很快,且以发明专利为主,挤压了我国高新技术领域的创新空间。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1985年4月至2010年8月,外国累计在我国的专利申请量高达998999件,其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申请量分别为862510件、15887件、120602件;职务和非职务申请的数量分别为960429件和38570件。下表列示了2000年以来国外三种专利申请的数据。
从在我国申请专利的国别来看,截至2010年8月,申请量最高的五个国家依次是日本(359549件)、美国(241101件)、德国(88965件)、韩国(80541件)和法国(37194件)。申请量过万件的其余几个国家是:荷兰(34679件)、瑞士(27092件是英国(21913件)、意大利(15669件)和芬兰(10444件)。可见,除日本和韩国外,在我国申请专利的主要是欧美发达国家。
外国在我国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领域,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我国同类发明专利申请量比例最高的领域是中药领域,占98%,第二是酒和饮料领域,占96%,第三是食品领域,占90%。而外国在我国申请的发明专利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领域,其中无线电传输领域的比例最高,占93%,其次是移动通讯领域,占91%,半导体领域占85%。①外国在我国,尤其是高新技术领域大量申请专利,加大在我国的专利布局力度,这种行为会对我国的产业发展和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这些现象逐步引起了我国政府和企业的关注,从国家到地方开始重视对我国专利申请行为的引导,希望通过对本地居民的专利资助,激励本国将创新成果多申请专利,以缓解目前及未来我国面临的国外大量申请中国专利的压力。
(五)国内专利申请及拥有专利的质量待提升
从含金量最高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来看,如前所述,我国国内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所占的比重只有23.69%,受理的国内专利申请大多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国外在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比重高达86.34%。从专利授权量来看,截至2010年8月,国内专利累计授权量为3622697件,占申请总量的比重为57.13%。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总量为307038件,占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仅为23.63%,而国外在我国申请发明专利的授权率高达42.69%,这些都说明我国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的质量并不高。
从有效专利的情况来看,①截至2009年底,我国有效专利共计1520023件。其中,国内1193110件,占总量的比重为78.5%;国外326913件,占总量的比重为21.5%。有效发明专利438036件,占总量的比重为28.8%;有效实用新型专利565804件,占总量的比重为37.2%;有效外观设计专利516183件,占总量的比重为34.0%。在三种专利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最长,权利最稳定。2009年国内企业拥有的有效专利中,发明专利所占比例为16.4%,比2006年的13.2%提高了3.1个百分点,说明我国企业的发明创造能力有所提升。但是从总体上看,国内专利拥有情况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内在需求之间,仍然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专利维持时间短,市场竞争力有待提升。专利权维持有效的时间越长,表明其创造经济效益的时间越长、市场价值越高。数据显示,国内发明专利中,维持时间超过5年的有46.4%,超过10年的有4.5%;而国外发明专利中,维持时间超过5年的有81.2%,超过10年的有23.6%。这一方面反映出国内创新主体掌握的专利以“短平快”为主,总体技术水平不高,核心专利少,另一方面也说明创新主体在专利权的维持上可能有困难。
二是发明专利比例低,创新多在外壳而少在内核。2009年国内有效专利中,发明专利所占的比例仅为15.1%,而国外有效专利中发明专利的比例为78.9%,国内外差异十分明显。同样是汽车行业,同样拥有两千余件有效专利,日本丰田公司在我国的有效专利中,六成是发明,四成是外观设计;而我国奇瑞公司六成是外观设计,三成五是实用新型,发明专利不到5%。可见,目前我国的创新还是以外围技术和外观设计为主,核心技术的创新数量还较少。
三是高技术领域自主创新水平亟须提高。尽管在局部技术领域国内占据优势,但在大部分领域,特别是一些高新技术领域,国外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数倍于国内,专利布局已具相当规模。例如:在半导体、光学和发动机领域,国外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依次为国内的2.2倍、2.9倍和3.1倍。国内创新主体在自主创新进程中,有较大的知识产权风险需要规避,亟须寻找新的突破点。
四是高校创新与经济结合的问题比较突出。统计数据显示,企业有效专利已维持年限主要分布在3?8年,高校主要分布在2?4年,表明高校创新与市场联系的紧密程度不如企业,高校创新与经济结合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①
以上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政府的政策,例如:运用有效专利等高质量的专利水平评价指标,推动构建科学的创新评价体系,提高自主创新水平;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延长高技术领域国内核心专利的维持时间;推动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创新,鼓励企业承接高校专利技术,鼓励科研立项适当吸收产业部门人员参与;建立购买高校在创新与创意方面高水平专利的国家基金等等。此外,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采取多种促进专利质量提升的资助政策,例如:对专利权维持难但市场前景好的专利给予适当资助;加大对发明专利及对专利产业化项目的资助力度等。正是出于提升质量及促进专利成果转化的考虑,近几年来,各级地方政府的专利资助政策已经呈现出资助重心后移的趋势。
(六)我国的对外申请专利函须加强
一个国家对外申请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该国技术国际竞争力的高低。伴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增长,我国专利PCT国际申请增势迅猛,2009年共申请7946件,跃居世界第五位。2010年上半年,我国对外发明专利的申请增速明显。2010年1—6月,我国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发明专利3063件,同比增长31.7%;向欧洲专利局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为1010件,同比增长32.0%;向日本特许厅提出发明专利申请506件,同比增长16.9%。而同期美、欧、日三局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分别为4.2%、1.3%和-3.0%,说明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自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国际竞争意识在快速提升。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发达国家在金融危机急剧恶化势头得到抑制、经济出现复苏的苗头后,立即加强了在我国的专利布局力度。在上半年来华的发明专利申请中,美国为12803件.同比增长15.6%;欧洲为14263件,同比增长11.3%;日本为16587件,同比增长4.0%。美、欧、日来华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分别是我国向其提交数量的4倍、14倍和33倍。①我国的相对劣势十分明显,说明我国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与发达国家差距仍然巨大。必须继续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快速提升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力度,不断提高我国市场主体的国际竞争力。②
我国对外申请专利的现状不尽如人意,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技术国际竞争力仍然较弱,从整体看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仍然处于以代工制造为主的从属地位,相当数量的企业缺乏足够的技术创新能力,难以在国际上进行有力的专利布局。另一方面是因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费用昂贵。根据专利代理机构的实践,一般来说,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需要在申请时准备约1.1万元(申请人为个人)或2.1万元(申请人为法人)人民币,用以支付国际阶段的官费和代理费。在准备进入外国国家阶段时(一般为提交国际申请后8或18个月),还需准备每个国家5-6万元人民币,若以5个国家计算则需要准备约25-30万元人民币。若是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申请国外专利,则需要在短时期准备充足的资金,一般5-6万元人民币/国,用以支付国外官费、律师费和国内代理费、翻译费。
对于资金并不充裕的单位或个体而言,高昂的国外专利申请费用无疑会影响其申请的积极性,为了减轻专利申请人的经济压力,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近几年来,从国家到地方普遍加大了对国外申请专利的资助力度,有关资助国外专利申请的政策和措施不断出台。例如:2009年财政部出台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567号文件);2010年5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全国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工作会议,对2010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