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波兰商标权利维护注意事项
POST TIME:2021-10-23 02:59
7.1注册商标续展
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可续展,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可缴纳额外官费续展。
7.1.2续展所需文件
续展申请书、委托书
需要提供证明委托书签字人具有签字权限的证明文件,如执照复印件及商标法相关规定可证明法定代表人具有签字权限
7.1.3续展官方规费
续展官费:97欧元/标/类,折合人民币775
宽展期官费:126.1欧元/标/类(上涨30%),折合人民币1008
7.1.4 续展特别提示
不禁止相同主体重复申请相同商标,由于注册审查中没有相对性审查,不会阻碍他人提出的相同近似商标
7.2注册商标转让
7.2.1转让所需文件
转让申请书、证明权利变更的文件、委托书
需要提供证明委托书签字人具有签字权限的证明文件,如执照复印件及商标法相关规定可证明法定代表人具有签字权限
证明权利变更的文件,需要提交原件或公证的复印件
7.2.2官方规费
转让官费:17欧元/标,折合人民币136
7.2.3商标转让特别提示
未及时转让商标的,受让人可能无法及时获得商标声誉和带来的价值
7.3注册商标许可使用
7.3.1许可所需文件
许可备案申请书、许可合同或声明文件、委托书需要提供证明委托书签字人具有签字权限的证明文件,如执照复印件及商标法相关规定可证明法定代表人具有签字权限
许可合同或声明文件必须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双方签署,需要提交原件或公证的复印件
7.3.2官方规费
许可官费:17欧元/标,折合人民币136
7.3.3商标使用许可特别提示
许可并非强制备案,即便未备案的许可合同,也可以配合被许可人提供的其他证据作为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对抗撤销程序。
不论许可是否备案,被许可人均可对侵权行为提出维权主张。不过,非独占许可和一般许可的被许可人只能在许可人不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才能以提起主张。
7.4注册商标变更
7.4.1变更所需文件
变更申请书、注册事项变更的文件、委托书
需要提供证明委托书签字人具有签字权限的证明文件,如执照复印件及商标法相关规定可证明法定代表人具有签字权限
注册事项变更的文件,需要提交原件或公证的复印件
7.4.2官方规费
变更官费:17欧元/标,折合人民币136
7.3.3商标变更特别提示
官方并不会定期核实商标权利人的信息是否准确,因此未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不会有罚款或惩罚措施,也不会影响后续商标转让工作。
不过,官方沟通仍会根据之前登记的地址进行通知寄送,可能出现无法送达的情形。
7.5注册商标的使用
如果商标实际使用形式与注册形式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例如未改变商标中的显著性元素内容的,将不会受到知识产权局或政府机构的惩罚。
如果商标实际使用形式与注册形式发生了显著的区别但仍以?标识,且容易误导消费者使其认为商标已获得注册保护的,将会受到行政罚金。
在面对商标撤销提供使用证据时,各种能够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均可接受,如发票、价目单、商品照片、新闻或媒体广告、合同等,证据应当能够体现商标使用的时间、地点和商品。证据的原件可以不必公证认证。但是,提供复印件的,应当进行公证并认证。
7.6对中国企业的特别提示
由于波兰消费者普遍缺乏识别中文的客观情况也意味着波兰消费者无法将商标中包含的中文的通用名称从商标整体中分离出来。例如,香港地区知名的美心冰皮,曾在欧盟申请注册了美心商标。但是,由于其实际使用中的形式为美心冰皮。欧盟消费者由于缺乏中文知识不知道冰皮是一种食品的通用名称,会将两者视为别不同的商标。最终,当美心商标遇到基于不使用的撤销时,美心冰皮的使用证据未能成功维持商标的有效性。
波兰的官方语言是波兰语,由拉丁字母为基础组成,与大多数欧盟消费者一样缺乏中文知识。同时,波兰作为欧盟成员国,在审查的过程中会遵循欧盟权威机构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和先例。因此,波兰知识产权局在对中文商标使用证据的审理时,会遵循与欧盟知识产权局相同的审理标准,将中文的通用名称作为一个显著性的图形部分,从而将“中文+中文通用名称”商标与“中文”商标视为不同的商标,两者的证据不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