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知识产权作为融资担保的动机与需要——发展期
相较于萌芽期,在发展期,企业营业最明显的进展是原先的创意与构想已经逐步落实,并且达到完成进入市场销售竞争的阶段。这一阶段对很多公司来说,也许会是一个漫长的阶段,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是最需要资金持续支持的阶段c由于在这个阶段,产品尚未开发完成,或是最后虽然产品开发完成,但是并未进入市场开始实际的销售,因此,稳定的现金流量,是对这个阶段企业营运很重要的支持。而正因为企业在这个阶段面临了企业营运以及实现创意的双重压力,因此,企业虽然需要外界资金的挹注,但是也如同在萌芽期的状况一般,并不希望因为外界资金的导人,使得企业本身背负更多外在的负担(例如提供担保、背负债务等)。虽然不断地导入资金,使他人取得企业的股权将会稀释企业主对于企业的经营权,但是对知识产权产业而言, 在本阶段最好的取得资金的方式,还是利用股权融资的模式。相对来说,在这个阶段,因为企业本身并不会有太多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知识产权.因此除非企业愿意提供其他的有形资产作为担保、换取融资,否则对于融资者而言,投入资金换取股东权益,确实也是比较符合融资者利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