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服装公司与一国际知华麦牌服装公司的商标侵权案历时6年以胜诉落幕。深圳的公司花费近500万元维权。代理律师表示这种国际大品牌公司“欺负”本地公司的情况并不少见,这是律所接手的知识产权案的一种,另一种是品牌恶意模仿类型,律所数据显示这种情况逐年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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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晟雅绮是深圳一家营销商务男装的服装公司,其于2007年申请CARLI商标,2010年康纳利在法定异议期内提出商标异议,国家商标局裁定商标核准注册后,康纳利又提出异议复审,2014年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仍裁定核准注册。
由于不服裁定,康纳利于2014年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行政诉讼,晟雅绮作为利害关系第三人参加诉讼。
2014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裁定,康纳利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8月,北京高院判决维持北京第一中院的判决,康纳利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重审案件,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商标核准注册,据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案的律师浦成龙介绍,该案是深圳首个诉至最高法院的知识产权类案子。
不过最终,深圳市晟雅绮服饰有限公司(下称晟雅绮)在经历6年官司后正式获得商标“CARLI”的核准注册。早在2010年,由于质疑该商标侵权其商标“CANALI”,国际知名服装品牌康纳利爱尔兰有限公司(下称康纳利)提出商标异议,在不服国家商标评审委员核准商标注册的裁定后又提起行政诉讼。三审三判,法院均判决维持裁定,晟雅绮花费近500万元获维权胜利。
对此,最高院的行政裁定书显示,康纳利认为,商标“CARLI”与其公司的商标“CANALI”和“CANALI SPORTWEAR”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其公司的商标具有高知名度和影响,这种整体视觉效果相近而且被拿来结合使用的情况存在明显的恶意。康纳利反对“CARLI”的核准注册同时认为损害了其在先商号权。
最高院认为,商标的字母构成、读音、整体外观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两者共存于服装等商品上时,大众一般不会混淆误认。也正是因为存在差异,晟雅绮的商标也没有损害康纳利的商号权。
虽然类似事件时常发生,不过华麦商标转让网还是要在此呼吁企业要重视商标问题,特别服装企业,服装的商标买卖、转让等问题,不能为了出名,提高自己企业知名度,就去钻空子。傍名牌、擦边球在商标注册是一种混淆公众的不良行为,也侵犯到了原有品牌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