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018年上海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记者从该白皮书中看到,2018年,上海全市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34件781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01件350人,审查起诉案件233件431人,未出现捕后撤案和无罪案件。
从总体上看,案件受理总量上升明显,侵犯知识产权批捕案件同比上升37.67%。各罪增幅不一,商标案件始终居首,占全部案件的89%。
近七成商标类犯罪为共同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犯罪主体呈低知化与传递性。近七成商标类犯罪为共同犯罪,并通过精细分工,将制假售假行为进行链条化切割,各环节地理位置分开,规避法律风险。此外,销假犯罪国际化凸显,趋于利润丰厚的国外市场,出现了侵权产品销往境外893个城市、销售金额高达人民币1.4亿余元的案件。
在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案件中,4名被告人自2017年9月起向他人购入印有“玉棠”商标的小包装白砂糖袋,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在上海市某物流园区的集装箱内,雇佣被告人王某、张某,将从被告人冯某某处购入的其他品牌大包装白砂糖,灌装至上述印有“玉棠”商标的小包装袋内,后又以牟利为目的销售给多名商户,在一年不到的时间内,制造并销售了价值200余万元的假冒“玉棠”品牌的白砂糖。
此案从糖的供货源头、包装袋的供货源头查处到制假、帮工、售假全流程,犯罪行为环环相扣,被告人之间分工明确,已然呈现出一个链条式的犯罪过程。
在本案审查办理及庭审的过程中,上海市检察机关做出了“两创新一主导”的尝试。
“两创新”是尝试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适用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推动被害知识产权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庭审;“一主导”就是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主导,完成了部分被告人向权利人退赔,获取权利人谅解的工作。
该案成为上海市检察机关保护本土品牌的典型案例。
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
另外,著作权类、商业秘密犯罪主体呈高知化和职业性特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增长明显;通过互联网侵犯著作权成为最主要手段。犯罪对象主要集中在文字作品和计算机软件这两类作品上,二者案件量接近九成。
2018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受理的侵犯著作权案主要依托互联网开展:第一类是以知识共享为名,将他人作品收集上传网盘,供他人有偿下载;第二类是私自架设、租用网络游戏服务器从事“私服”活动;第三类是传统盗版书籍侵犯著作权案,依托网络有所抬头。
上海市检察机关2018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举措也随之加强。主要体现在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保持严打力度,打造精品案例,还有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等方面。
在奉贤区检察院2018年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中,2016年至2017年9月间,被告人李某在未经日本株式会社万代许可的情况下,采用拆分“雪崩能天使”“蓝异端”等高达玩具原作品及仿制模版、图纸的方式,在广东省海达玩具厂内生产、复制上述高达玩具,并冠以“龙桃子”品牌销售。李某共生产“雪崩能天使”玩具28880个、“蓝异端”玩具3256个、“独角兽”玩具2000个,非法经营数额合计人民币379万余元。
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鉴定,被告人李某生产的上述玩具与株式会社万代的作品基本相同,构成复制关系。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九十万元。
该案是上海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被上海市版权局评为“2018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后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2018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