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该案系上海首例商标代理机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
为谋取不当利益,上海某商标事务所负责人吴某某伪造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公章国家机关公文,下发给客户,以此违法招揽业务。
涉案商标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经营范围为商标代理,主要做商标注册申请、无效、续展、变更、转让等业务代理项目,吴某某系该所管理人。
经查,自2014年8月始,该事务所利用修图软件,在原模板的基础上,通过修改名称、编号等信息,伪造、变造《商标评审案件答辩通知书》、《商标续展通知书》等公文,主要目标对象为该所老客户,利用对方的信任,骗取被害单位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