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由于疫情原因,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涉及腾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纠纷案在线上进行了审理。
早在2018年6月19日,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就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第18379953号“王者荣耀”商标请求宣布无效。
腾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的“王者荣耀”商标和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手游“王者荣耀”商标有高度的相似性,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商标无效。
商标无效是本案的焦点,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王者荣耀”商标和腾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王者荣耀”商标在用处上和盈利对象上不同,前者是用于饮品、酒业,但后者这是线上手游等虚拟电子产品,够不上《商标法》中相似商标的相关法律,不具有欺骗夸大性质,且“王者荣耀”本质上是属于印刷字体,故最后判定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有效,驳回腾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
对此,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审判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有效的相关理由,腾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与麦当劳、可口可乐等知名食品企业推出过相关联名款饮品或快销产品,与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的销售产品对象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如若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王者荣耀”,会混淆公众认知,公众可能认为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开发售卖的商品与腾讯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联,会损害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利益。认为该审判有失公平,对结果表示不赞同,将依照《商标法》继续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腾讯公司认为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也具有明显不正当的意图,对“王者荣耀”进行添砖加瓦,开发更多的“王者”系列以达到为其公司牟利的目的,违背《商标法》相关规定,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重新做出裁定。
根据腾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新的相关文件与线索,由于疫情的相关因素,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托“云法庭”线上开庭,进行更深一步的审理,结果我们将会继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