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4日上午,受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主持召开市政府2009年第27次常务会议。
市领导田金钢、王立林、宋殿宇、杨萍、杨炳旭、史秉锐、高颂革、刘志会,市长助理李雪峰、罗慧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12年,我市要培育优秀家庭服务单位30家至50家,创造就业岗位15000个以上,家庭服务业年产值达到3亿元以上,家庭服务消费需求满足率达到90%以上;建设5至10个家庭服务业培训基地,年培训家庭服务员1万人以上;家庭服务技术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年输出家庭服务员4000人;建立和完善家庭服务呼叫中心,基本形成以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家庭服务企业为骨干,服务门类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的多层次家庭服务业体系。
会议指出,家庭服务业具有就业容量大、就业领域宽、用工灵活的特点,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再就业的重要载体,是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和引导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履行职责,研究本系统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在行业标准、财税政策、劳动保障、职业培训、权益维护、行业管理、网络中心、对接平台、社区服务等方面出台措施,全面推进家庭服务业向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网络化、规模化、社会化等方面发展。
会议同时还通过了《洛阳市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会议原则通过了《洛阳市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办法》明确规定,打击传销举报奖励的对象是以书面材料、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形式向执法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并经执法机关调查属实的有功人员和单位(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共4章53条,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议学习了《调解仲裁法》主要内容。会议指出,要加大对《调解仲裁法》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良好社会氛围;相关部门要把《调解仲裁法》的学习列入培训计划,提高仲裁人员工作水平;健全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节仲裁体系;加强指导,依法履行各项职责。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洛阳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记者胡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