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服务外包产业太过年轻,仍处于幼稚期,因此其所涵盖的业务范围几乎每一天都在发展并向外延伸,以至于产业定义也在变化更新。加之我国部门管理的特点,致使服务外包的边界和定义至今尚未完全搞清。
不同的产业定义
在中国服务外包是多部门同时介入管理的产业,由于部门关注的视角和目标不同,对产业的内涵和边界的理解就会完全不同。当然作为新兴的幼稚产业,其边界一直在快速向外扩展,国际权威咨询机构的产业定义和统计口径也有些许差异,但不像我国各主管部门的产业定义这样难以统一。
科技部重点关注作为高新技术产业中的软件产业,产业边界定义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软件产品,纳入高新技术的软件包含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工具软件和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及著作权的应用系统(软件包)产品。
工业与信息化部的产业定义是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这是一个与印度NASSCOM产业定义接近的产业域。其分类如下:基础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包括通用应用软件、行业应用及系统集成(政府、金融、通信、制造业、商业、能源、教育、旅游服务、交通运输、其他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包括嵌入式系统软件、嵌入式应用软件、镶入式系统集成;软件技术服务包括软件开发和售后服务、软件咨询、数据处理、软件测试、软件培训、IT服务管理、业务流程外包(BPO)、其他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网络游戏运营、网络出版服务、数字影音服务、数字动漫服务、移动增值服务、电子商务运营、网络综合门户、网络信息检索、网络介入运营;IC设计。
商务部是国家内外贸易主管部门。由负责外资的司局提出的服务外包产业的定义显然与以上两个部门有区别。尽管其设定的产业边界与工信部非常相近,但强调的是产业的离岸部分(面对海外需求的服务外包),这仅占中国服务外包规模的10%,而且许多跨国公司基于税收和其他原因考虑,未将其纳入统计,因此统计出来的产业规模变得非常有限。
渗透到所有的产业
实际上,追根寻源离岸服务外包已有近20年的历史,最早是由跨国产品或服务企业带入服务外包作业,尤以日本企业为早。以北京为例,1990年前后NEC、富士通、NTT数据、日立、野村综合研究所等企业将已在日本完成的应用系统详细设计拿到中国,由中国工程师进行程序开发和测试。多年来这样的工作被业内称为软件外包,以致后来微软、IBM、惠普、甲骨文等美国服务企业在进入中国并外包类似工作时也被归入软件外包之列。
严格来看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软件产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和软件外包这4个概念有许多重叠部分,也有不同部分,这给政府制定政策、统计、企业识别以及有效推动产业发展带来了无法克服的困难。执行同样业务的企业被不同的划分方法区分为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为获得较好的政策支持,企业要想尽办法去获得不同的认证。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还将金融后台服务、创意产业、动漫和游戏制作单独列出制定政策,这更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政策适应成本。
常用的垂直行业区分办法很难对服务外包进行合理划分,它几乎渗透到产业和行业的每一个角落。今天,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都不会离开信息技术平台,也都有基于此平台的业务流程作业外包出来。随着服务企业能力的不断提升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买家会快速加大业务流程外包的深度和广度。未来服务产业会像制造业产业链扩散一样形成跨国度、跨时区的全球扩散,继前一轮全球工厂搬迁之后,即将发生的是新一轮全球办公室迁移,为更好地迎接新一轮产业转移,我们必须明确产业边界和定义。
建议定义这样界定
outsourcing”一词的原意是外部资源(业内将资源一词理解为人力资源),这一单词可以理解为有效地利用外部资源(人力资源)完成自己的非核心业务流程。再对应欧美服务市场买家使用outsourcing”一词,印度人作为供应商(卖家)先后用过两个词汇与之对应,分别是IT—ITES(2006年之前)即IT服务和基于IT的服务和IT—BPO(2007年及之后)即IT服务和基于IT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同在英语世界里,为什么印度人要创造出不同的词汇与之对应呢?细想一下你会明白,这是站在不同角度看问题的两个方面。显然outsourcing”是买家的词汇,他们在向外看,看如何有效利用外部资源。而印度人是服务供应商是卖家,IT—ITES和IT—BPO明显是站在卖家立场上看服务的市场机会和服务业务内容的分类。可见一边(买家)在看外部资源,一边(卖家)在看服务的商业机会。
在我国,由于汉语词汇的原因,所以服务外包可能有两个理解,即广义的理解和狭义的理解。WTO定义的服务贸易分为商业服务、电信服务、建筑与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医疗服务、旅游与旅行服务、物流服务、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12个大类,155个详细分类。凡是利用组织外部资源来完成的以上服务均可被称为某某服务外包,这应被理解为广义的服务外包。
而我们讲的服务外包、欧美买家的outsourcing”和印度人(卖家)的IT—BPO”应有共同的含义或可被理解为同一个词汇,就是所谓的狭义服务外包,即借助外部资源完成对本机构的IT服务和基于IT平台的业务流程服务外包,检测点是服务应能以数据方式进行交付。
为与全球服务外包产业并轨,建议采用狭义的服务外包定义我国服务外包产业,与outsourcing”、IT—BPO”采用统一的边界设定便于政府制定政策和统计产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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