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2009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在包括大连、大庆在内的20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五部委的文件精神,大庆高新区启动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近日,大庆市华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大庆明达韦尔信息系统服务有限公司等17家服务外包企业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全省共有42家企业获此称号。经认定的企业将获得比高新技术企业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