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相比之前2000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在财税政策、市场政策和进出口政策方面都有了更大的支持。
为顺应软件服务化、网络化发展趋势,鼓励服务创新,《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显著加强了对软件服务的政策支持,拓展了软件与信息服务的支持范围,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得到高度重视和持续的政策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主任邱善勤告诉记者。
邱善勤表示,在财税政策上,新政策对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的软件服务企业提出了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扩大了此前国家在离岸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政策,对大范围的软件服务企业实行营业税优惠。这适应了目前软件业从产品向服务转型”的趋势,是对软件服务型企业营业税收优惠的首次明确。
邱善勤还指出,在市场政策方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的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电子政务建设和数据处理工作中的一般性业务发包给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政策,有利于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企业拓展内需市场,培育和做强软件服务企业。此外,还提出引导企业将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外包给专业企业”、鼓励大中型企业将其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机构剥离,成立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为全行业和全社会提供服务。”这些政策将催生巨大的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市场,并促进产业的专业化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在进出口政策方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了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支持企业‘走出去’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
随着国际外包业务向我国进一步转移,国内外包需求的不断显现,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正步入黄金发展时代。在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特别是在新政策的鼓励下,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企业将加快拓展国际市场步伐,加快国际化进程,提升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提升新兴产业比重的重要力量,获得长足的发展,并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外包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