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李舒瑜)我市将出台一揽子”举措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并给予分档奖励。对于重点领域的服务外包骨干企业,最高可获300万元人民币奖励。市政府《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昨天通过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实施。
明年全市外包营业收入要达400亿元
《规定》的出台,旨在打造以一个基地三个中心”为特色的国际服务外包先进城市,即国际知名的软件研发与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基地、国内领先的供应链管理与采购外包中心、金融服务外包中心、研发服务和设计外包中心。
今后,我市将重点发展软件研发与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云计算服务外包、电信运营服务外包、供应链管理与采购外包、金融服务外包、产品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外包、创意及动漫设计外包等相对高端的服务外包产业。到2013年,全市服务外包营业总收入达400亿元人民币,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达15万人。到2015年,全市服务外包营业总收入达530亿元人民币,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达20万人。
在企业规模方面,到明年,全市拥有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180家,其中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3家;到2015年,全市拥有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230家,其中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4家。
今起连续四年安排奖励资金
我市将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从今年至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适当资金用于落实我市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各项政策和国家支持政策中的地方配套措施。对属于本规定重点领域的服务外包骨干企业给予分档奖励:
企业当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1000万美元以上、不到5000万美元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奖励;5000万美元以上、不到1亿美元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奖励;1亿美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奖励。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达不到上述条件,但服务外包业务总收入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奖励。上述奖励不超过企业当年缴纳地方财政实际所得部分的50%。
我市还对经过认定的特色服务外包产业园区,本市服务外包公共技术平台、信息平台、培训平台、实习基地,以及通过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等国际资质认证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规定》还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拓展市场等。
外包企业可获30%贷款利息支持
我市更通过多种方式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对使用外贸发展资金专项贷款以及获得相关担保的服务外包企业,可按规定给予贷款利息30%、实际支付贷款担保费50%的支持。
我市支持外包产业发展的一揽子”举措还包括: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凭服务外包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合同认定证明,向税务部门申请免征营业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其境外发包方免费提供的进口设备可按海关相关规定申请海关保税监管;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