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四大垄断行业工资总额管理初见效
利润上缴率能否提高成央企履责新期待
央企薪酬似乎一直处于呼吁收入调控舆论的风口浪尖,而这也一直是国资委所提前调控的重点。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全社会创造财富。
国务院国资委昨日发布的《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下称《回顾》)在总结中央企业2009年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时提到上述这点。
按照国资委的统计,2009年,央企实现营业收入12.6万亿元;实现利润8151.2亿元;上缴税金1.15万亿元。
国资委已经在央企内部着力推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旨在打破实行了24年之久的工效挂钩的薪酬制度。昨日发布的《回顾》显示,先期执行该政策的四大行业薪酬增幅已明显低于全国平均值。
但在一份份亮丽的成绩单公布之时,却不可忽略当前关于收入分配改革呼声日渐高涨的背景。在做大蛋糕之后,央企能否为分好蛋糕作出进一步贡献,这点值得关注。
如何为分好蛋糕作更大贡献
国资委统计显示,2009年,央企实现营业收入12.6万亿元,同比增长6.4%;实现利润8151.2亿元,同比增长17.1%;上缴税金1.15万亿元,同比增长10.1%;资产总额超过千亿的企业有53户,比2008年增加8户;营业收入超过千亿的企业有38户,比2008年增加5户;利润超过百亿的企业有13户,与2008年持平;入围美国《财富》500强的企业30户,比2008年增加6户。
6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时也表示,将逐步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提高央企税后利润上缴比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政策。
按照现行规定,央企税后利润收取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型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5%;第三类为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等政策性公司,暂不收取。
国务院今年首次向全国人大报告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两会期间也表示,这一预算目前覆盖范围还比较小,只限几个行业,国有企业税后上缴比例还比较低,税后利润分配还不够规范。今后应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上缴比例,规范企业税后利润分配。
从2006年开始,央企向国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已累计上缴1371亿元。
不断发力调控垄断行业薪酬
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在冶金、电力、石油石化、航空运输等4行业试行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对控制垄断行业工资收效明显。
国资委的统计显示,当年上述四大行业人均工资比上年仅增长6.9%,比央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3.1个百分点。其中,石油石化、电力两个行业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分别增长了1.52%和7.04%,而当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幅高达17.23%,这两大行业的工资增幅比全国平均增幅分别低了15.71和10.19个百分点。
事实上,除了工资总额调控,国资委还对工资实行了行业调控,对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实行双重调控。
据记者了解,在去年国资委已经给中央企业定下涨薪新规则,即除了中高层要低于净利润增长这一既有原则外,2009年员工工资管理要实现集团总部员工工资增长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企业职工工资可略高于企业效益增长。
在职工工资调控之外,国资委的报告显示,企业内部负责人薪酬同职工收入的差距也在缩小。
由于央企负责人的薪酬需要根据当年的考核结果到下一年才能决定。国资委的数据显示,2008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平均水平出现了集体下降。
当年央企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企业效益首次出现了大幅下降。但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对央企负责人薪酬调控命令一直是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即便出现了经营困难,但考核丝毫没有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