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这个问题道理上来说,首先如是国企从公的方面讲,从财务制度上去分析,无论你是销售员或是销售部门负责人都应向主管经营厂长请示(一般销售员听科长)。
一般情况下,某客户对本企业一年中的进销产品量大,对本企业销售产品力度大,占本企业销售额比例高,做出相当贡献,尤其是对本企业回笼资金快,年终到了,销售企业会致以感谢。如聚会请客户企业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吃顿饭,发点礼品,相互拜拜年,来年继续保持合作关系销售,必要时,销售企业负责人也会亲自参加,表示感谢!
这些都在企业的开支预算中。而你仅是企业销售员,既便是科长,从正规的做法,也应事先跟上级通气,经批准的开销费用预算开支。否则,不就要乱套了吗,个人随意说了算,一制度不允许,二谁跟我接近来往,不讲对本企业的业绩贡献,你来我往,为你所好,企业不得利,不就中饱私囊,违反财务制度政策纪律,是绝对不充许的销售,对己对公都不利。
老实讲既便你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年终要开销也正常,但必须在财务预算内,或在厂务会议中明确活动的内容,告之下属安排。当然私企有它的自由度和随意性,该企业老板怎样安排,他人也管不着,但正规说,财务账上也应反映得出。
所以,企业经营活动中,必要的年终开支应得到企业上级领导批准和财务开支预算制度允许,不能自说自话,自以为是,本人认为,正规路子为好,否则不明不白会造成不必要的后果。如不妥,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