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是全球最大中文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百度”二字源于中国宋朝词人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词句“众里寻他千百度”。
百度烤肉属于深圳市亿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创立于沈阳,是一家以“纸上烧烤”为特色的中式餐饮连锁企业。
百度公司将深圳亿百度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孙璐明、深圳市名家百度烤肉店及该店投资人宋玉霞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标权,在媒体上发表声明消除影响,并共同赔偿百度在线公司经济损失1104 .24万元,为制止侵权支出的费用4万元,并判令四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2013年9月26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
百度公司认为,深圳亿百度公司及其加盟店,都使用了包含“百度”文字的字号,在招牌、菜单和经营场所的装潢上,也使用了“百度烤肉”的文字标识,并存在突出使用“百度”文字标识的行为。深圳亿百度公司使用和其商标完全相同文字标识的行为,导致相关公众很容易将这些行为和百度公司进行关联,造成误导,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中国商标网数据显示,百度公司申请注册了9307件商标,其中与“百度”有关的商标共有1879件,包含“百度”、“百度;HI”、“百度一下,你就知道”、“百度云”、“百度易”等商标,涵括多个类别。
被告深圳亿百度公司认为,该公司申请注册了“亿百度”系列商标,并且已经成功获得商标专用权,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
根据中国商标网数据,深圳亿百度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璐明共申请注册了43件“亿百度”商标。其中,第12515701号43类“亿百度”商标于2006年04月27日,并于2009年10月14日获准注册。
2018年1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涉及“百度烤肉”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深圳市亿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四被告由于在相关网站、店面招牌、菜单及经营场所内装潢上使用“百度烤肉”文字标识,并突出使用“百度”二字,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50万元。
据了解,目前,被告因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关于此案的后续进展,小编也将继续跟进。
傍名牌是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主要指将著名的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公司商号,以便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试图使消费者误以为著名的品牌就是该公司生产的,从而扩大销路获取利润。本来与名牌毫无关系,偏偏要在商标、企业名称上,将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与名牌产品千方百计扯上关系。
不仅是百度公司,很多知名企业都深受其害。近日,知名互联网公司腾讯也在一起维权案中一审胜诉。12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涉及侵害“微信”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认定“微信”属驰名商标,判微信食品公司停止使用该企业名称、及时更名并赔偿腾讯公司1000余万元,小小树公司赔偿金额为15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