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创立于丹麦的乐高,在玩具界已经属于“大佬”级别的水平了。无论是可玩性还是独特的收藏价值,乐高积木在全球都是数一数二的。牌子做大了,就会迎来各种各样的挑战,要知道现在积木类玩具,乐高可是一家独大!几乎处于垄断性地位。不知曾几何时,在中国出现了一个叫做“乐拼”的积木品牌。
2020年,打着“乐拼”名号大肆生产假冒侵权“LEGO”拼装玩具的团伙落案,该团队在2017年9月到2019年4月不到两年的时间内,非法生产销售634种型号的侵权商品,合集金额超3亿人民币。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终身判决,多位当事人被处刑罚,罚款超9000万。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侵权方赔偿乐高300万,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据4月1日广东高院微博,二审法院对乐高公司提出的赔偿主张予以全额支持,改判“乐拼”赔偿“乐高”相关经济损失3000万元。从小作坊式制假售假再到大规模复刻知名品牌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都有“傍大牌”“门槛低”“差价大”等特点。
一款原创玩具的生产上市,中间需经过创意策划、外观设计、结构设计、手板制作、量产五个环节。在整个过程中会有很多原创构成,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企业及原创者会及时为作品做著作权登记、外观专利、商标保护。
全球玩具产业目前的规模达到了1000亿美元,而我国已经是世界最大的玩具制造和出口国,目前世界玩具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超过70%由我国制造。“贴牌”“代工”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玩具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玩具企业开始打造自主品牌,希望通过自主设计的玩具产品取得突破。
乐高的积极维权取得积极胜利,不仅对业内企业的维权有很好的激励作用。也从从法律层面正式宣布乐拼的侵权行为,对其有了法律上的惩罚和约束。往后市面上或许将不会出现乐拼的仿制品,这也说明依靠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公司是无法长期存活的,在知识产权日趋重要的时代,维权已经成为基本的行为观念,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人们对侵权的容忍度在不断降低。
所以,企业想要寻求长远的发展,必须先建立起知识产权意识,拥有属于自己的商标和核心技术,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