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信用广州发布一则关于广州市碧欧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穗云市监处字[2021]1080号)。
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于2020年5月2日起,与一越南客户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生产一款标注有“VOUDIOTY”、“BiotinCollagen”等字样的洗发水。当事人共生产了两批次的上述产品,其中第一批2100瓶(1000ml)已于2020年7月交付委托方,第二批于2021年6月2日开始乳化生产,到查获时止,共生产了2160瓶(1000ml),尚未销售。
经查明,使用在第3类商品上的“VOUDIOTY”商标,已于2020年11月28日在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注册人是谢金华,注册证号是:第44670446号,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于2021年6月起,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生产标有“VOUDIOTY”商标的洗发水,违法经营货值合计10800元,违法所得0元。
广州市碧欧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被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犯“VOUDIOTY”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发水2160瓶并处以罚款8万元。
资料显示,广州市碧欧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9月01日,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等。旗下有八大主力品牌,分别为“碧欧一代”、“碧欧二代”“碧欧.欧宝”、碧欧.丝语、碧欧.经典、芭碧欧、“润丝奇迹”和“魅惑晶灵”。黄大财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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