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九条:商标注册人有权著名“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商标标注®商标注册人的权利并不是义务。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人在需要的时候可以标注®,不需要的时候可以不标注®。
商标注册人应该注意的是标注®商标必须应该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一致,如果商标注册人使用的只是注册商标的一部分那就不能标注®。例如: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包含文字和图形,如果商标注册人只是用文字或者图形的话,商标使用时就不可以标注®。
如果使用部分注册商标标注®,则会违反《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有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