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填写申请书提交文件:
1 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选择欲注册的商标类别(范围),每个商标每个类别一次性可申请十种产品(或服务)项目,超出十种,国家商标局将征收¥30元/产品(或服务)。
2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申请的,还应交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3 商标图样5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5张,黑白墨稿1张),如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供JPG格式的电子文档。
4 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请: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户执照复印件。
5 申请集体商标的,附送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规则包括以下内容:
1)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2)使用该商标的集体成员。
3)使用集体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
4)使用该商标的条件和使用该商标的手续。
5)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6 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的,附送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
2. 使用该商标的条件。
3. 该商标证明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品质和特点。
4. 使用该商标的手续。
5. 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初步审查与受理 商标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和材料后,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初步审查(以称形式审查),审查申请人的申请行为是否有效,是否具备受理资格,从而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