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国际分类表全称为:基于尼斯分类表,目前使用第十一版(2017文本)。商标是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标志。每个商标在注册前必须确定类别,类别的确定就需要商标国际分类表来起作用了。
日常生活中一想到鞋,我们会想到耐克;一提到酒我们会想到茅台。将商品与商标联系起来的就是商标的类别,为了满足注册人的需求,同时也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把某些具有相同属性的产品编为一个类,现在一共45个大类。
商标国际分类表的起源
尼斯协定是一个有多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其全称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该协定于1957年6月15日在法国南部城市尼斯签订,1961年4月8日生效。尼斯协定的成员国目前已发展到65个。我国于1994年8月9日加入了尼斯联盟。尼斯协定的宗旨是建立一个共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体系,并保证其实施。目前,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说来都在其中了。不仅所有尼斯联盟成员国都使用此分类表,而且,非尼斯联盟成员国也可以使用该分类表。所不同的是,尼斯联盟成员可以参与分类表的修订,而非成员国则无权参与。目前世界上已有一百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此分类表。我国自1988年11月1日起采用国际分类,大大方便了商标申请人,更加规范了商标主管机关的管理,密切了国际间商标事务的联系。尤其是1994年我国加入尼斯协定以来,我们积极参与了对尼斯分类的修改与完善,已将多项有中国特色的商品加入尼斯分类中。尼斯分类表定期修订,一是增加新的商品,二是将已列入分类表的商品按照新的观点进行调整,以求商品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尼斯分类第十版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
商标国际分类表45大类简称
第一类:化学原料
第二类:颜料油漆
第三类:日化用品
第四类:燃料油脂
第五类:医药
第六类:金属材料
第七类:机械设备
第八类:手工机械
第九类:科学仪器
第十类:医疗器械
第十一类:灯具空调
第十二类:运输工具
第十三类:军火烟花
第十四类:珠宝钟表
第十五类:乐器
第十六类:办公用品
第十七类:橡胶制品
第十八类:皮革皮具
第十九类:建筑材料
第二十类:家具
第二十一类:厨房洁具
第二十二类:绳网袋蓬
第二十三类:纱线丝
第二十四类:布料床单
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
第二十六类:纽扣拉链
第二十七类:地毯席垫
第二十八类:健身器材
第二十九类:食品
第三十类:方便食品
第三十一类:饲料种子
第三十二类:啤酒饮料
第三十三类:酒
第三十四类:烟草烟具
第三十五类:广告销售
第三十六类:金融物管
第三十七类:建筑修理
第三十八类:通讯服务
第三十九类:运输贮藏
第四十类:材料加工
第四十一类:教育娱乐
第四十二类:网站服务
第四十三类:餐饮住宿
第四十四类:医疗园艺
第四十五类:社会服务
其中1-34类属于产品;35-45类属于服务。
2017版商标国际分类表新增加
第3类新增:牙齿美白贴、化妆用胶原蛋白制剂。
第6类新增:3D 打印机用金属箔或金属粉。
第9类新增:穿戴式行动追踪器、智能手机用套、智能手机用壳、手机屏幕专用保护膜、自拍杆(手持单脚架)、电子香烟用充电器。
第12类新增:婴儿车专用蚊帐、平卧式婴儿车、军用无人机、民用无人机、独木舟、运载工具用侧后视镜、运载工具用操纵杆、电动代步车(行动迟缓人使用) 。
第14类新增:首饰用礼品盒、钥匙链(小饰物或短链饰物)、制首饰用弧面宝石、贵重金属制钥匙圈。
第16类新增:喷雾粉笔、优惠券(印刷品).。
第20类新增:非金属制固定式狗用垃圾袋分配器。
第21类新增:拖把脱水桶。
第28类新增:航模用陀螺仪和飞行稳定器。
第32类新增:富含蛋白质的运动饮料、米制饮料(非牛奶替代品)、咖啡味非酒精饮料、茶味非酒精饮料。
第35类新增:飞行常客计划管理、消费者忠诚度计划管理、预约提醒服务(办公事务).。
第36类新增:通过使用会员卡为他人在参与机构提供折扣。
第38类新增:视频点播传输。
第41类新增:导游服务、歌曲创作、剧本编写、安排和组织现场教育论坛。
第42类新增:计算机安全咨询、室内设计、撰写科技文稿。
第44类新增:人体穿孔、姑息治疗、康复中心。
第45类新增:个人服装搭配咨询。
注册商标时如何选择类别
1、直接选择。分类别的作用就是让申请者来通过其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可以直接从某个大类里面选择即可。注意不要跨类选择,同时在商标查询的时候也应该注意分类表有没有标注近似群组。这里讲几个选择的小技巧:
1)先选择包括范围广的产品。比如3105类别的新鲜水果,这个类别里面主要提供一些水果商品,如苹果、梨、桃等等,但是也有一个“新鲜水果”的商品可以选择,这个时候如果选择这个那么可以节省很多选择位。
2)尽可能多选择小类。因为商标注册规定只能选择10个商品,多选的话要多交一部分钱。在使用了方法一尽可能多节省选择位,剩下的建议您多选择几个不同的小类,这样可以让商标的使用范围更广一些。同时如果商标不在使用,转让他人的时候也可以有一个提高售价的筹码。
2、分类表中没有自己的商品。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一些新型行业,这样就没有办法直接选择,那么由以下几个步骤来应对:
1)先看分类表目录,如果看过分类表定义的朋友,肯定不会将自己的产品分错类。在确定好大类以后,再看大类的目录,而后定义自己产品的小类范围,现在就不用管到底这个小类里面有没有自己的产品了,直接选择功能相近或者近似的商品就可以了。
2)选择纸质上报可以直接写自己的商品名称,但是前提是要定义好商品的大类。使用这个方法可能面临要求补证的风险,因为商标局的审查人员并不是某个行业的专家,要求补证也没有一个具体的操作流程与衡量标准。所以不建议使用。
3)查看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商标类别选择。这个方法也不是万能的,小编曾经帮助客户查看竞争对手的商标,发现其类别定义的大错特错,一个“切削液”的产品将其注册在第一类。本来产品的作用是用于车铣刨磨的时候起到润滑、防锈、冷却作用的,取其主要作用是润滑作用,所以将其注册在第4类更为合适。所以具体怎么看对手的商标,还需要您来自己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