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提撤销三年不使用怎么办
近几年大家商标意识逐渐增强,很多之前接触不到的业务现在也逐渐多了起来。比如这几年火起来的撤销三年不使用(以下简称撤三),提的一方多是觉得某个商标阻挡了他注册新商标的路,只有将已经注册的商标提撤销自己才能注册成功。遇到被提撤销首先不要急,人家这样做是有法律依据的: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注意:这里的撤销和商标局提出的注销不是一回事。
既然别人已经提出撤三申请,那么作为商标申请人就要做出应对。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好了现在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讨论,什么是商标使用证据、为什么我的商标好好在用着无缘无故怎么就被提撤三了呢?有点冤。先说第一个问题,什么是商标使用证据,怎么提供。
1、商标使用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包含商标的合同、发票、纳税证明、宣传证明(纸质和电子证明)、荣誉证明、产品包装图样、产品销售现场、展览证明等等。具体使用证据如何提供请点击:商标被撤销如何提供使用证据
2、商标撤三的立法目的。任何东西都可以分为公用和私用两种属性,比如一首歌你可以唱我也可以唱,我唱的时候只要不影响你唱,从这个角度来讲这首歌就属于“公用”。比如公路、美景、老师讲的课等等。与公用对立的就是私用,比如你在我身边唱歌导致我无法正常发挥,这个时候你唱歌影响了我,就出问题了,在这个前提下私用属性的东西就必须划定使用界限和使用标准。一个商标虽然你交钱、通过了审核、取得商标证明,但是并不是表示该商标一直属于你。在有其他人也想要这个商品/品牌的时候,只要他证明你没有在使用,那么他就有权提出将你的商标权给撤销。
在了解了撤三的立法目的和应对之策以后,很多人还是不甚满意,其中说的最多的就是:我们的商标虽然一直在使用,但是一直没有留下什么有用的证据,这可如何是好?作为经验老到的小编当然不能让用户商标被无故撤销。所以还有一个方法可行:如果实在无法提供商标使用证据,而且确认目前在该类别没有近似商标被申请。这个时候可以选择重新提交注册。当然这样操作是有一定失败几率的,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尝试这种做法。具体怎么重新提交且听小编慢慢分析。
《商标法》规定被撤三的商标有一年的保护期,在这期间之内商标局不予核准该商标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也就是说,虽然商标权不属于你了,但是一年之内别人也别想注册。如果还想要这个商标,那么如何把握好这一年的时间就非常关键。
很多人说需要等撤销通知下来以后2-3个月就提交注册申请,这样就可以在商标下证之前拖过1年的时间。比如2019.1.1决定撤销,理论上2020.1.1之前不允许注册,那么如果2019.3.1开始申请,只要下证日在2020.1.1之后就可以被核准。这个是理论的时间。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小编建议大家不要去考虑这1年的时间了,尽早提交注册才是王道。甚至你可以1个月提交一次,分三次提交,基本上就可以杜绝别人比你先提交了。
当然以上的做法是万不得已才能使用的,如果有使用证据,还是提供证据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自己的商标权,当然你也可以既做答辩又重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