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白商标纠纷怨起冤落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曾几何时,“江小白”以其独特的情怀卖点和主打年轻受众的市场策略逐步做大。而外界不为所知的是,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津酒厂)对江小白公司的相关商标申请提出了异议,近年来,双方多次对簿公堂。2018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江小白公司持有的一项“江小白”商标无效。
此事于3月30日一经媒体曝出,便在酒业内引起众多关注,其中有很多支持江小白公司的声音。
当晚,江小白公司发表声明称,“自2011年起,江小白公司在中国已注册百余件‘江小白’商标,依法可继续使用,所有江小白产品均正常销售。暂时无效商标仅为公司名下注册的第10325554号商标”。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江津酒厂已针对江小白公司持有的“江小白”及近似一些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可见,事情并不如江小白公司所述的那样简单。
商标申请被判无效
30日晚的一篇媒体报道,牵涉出网红品牌“江小白”的商标权归属问题,在业界引起了热烈讨论。
事件核心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去年11月作出的判决。判决结果为江小白公司第10325554号“江小白”商标申请无效。
从判决书来看,北京市高院作出该判定的主要原因是,由陶石泉担任法定代表人、“江小白”商标的前持有者新蓝图公司(目前已注销),确系江津酒厂的经销商,陶石泉曾与江津酒厂存在关于“江小白”品牌设计稿的邮件往来,其对江津酒厂“江小白”商标理应知晓。
此外,江津酒厂提交的销售合同以及产品出货单、货物运输协议等证据表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江津酒厂已经为实际使用“江小白”做准备,并已实际在先使用“江小白”品牌。
在企红网小编看来,谁先使用“江小白”商标非常关键。商标法保护先行使用该商标的主体以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商誉,谁先使用商标就意味着谁的权利得到优先保护,这需要结合在案证据来综合判断。
基于判决结果,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看到,第10325554号“江小白”商标已显示无效。
该事件一出,在业界引起较大关注,也有不少支持江小白公司的声音。1919董事长杨陵江、酒仙网董事长郝鸿峰等炮轰江津酒厂,力挺陶石泉及江小白公司。
而3月30日晚,江小白公司也火速发表声明,称自2011年起,江小白公司在中国已注册百余件“江小白”商标,依法可继续使用,所有江小白产品均正常销售。
谁的江小白?
无论是让“江小白”打响知名度的文案营销,还是其标志性的卡通人物,似乎都深深烙上了陶石泉的烙印,陶石泉也被视为江小白的创始人。
2015年至今,江小白先后获得知名投资机构IDG、高瓴资本的投资,年销售额已达到20亿元量级。在市场人士看来,拟人化的“江小白”品牌早已和陶石泉紧紧捆绑。
但为何江津酒厂会申诉“江小白”商标无效,且后续获得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现已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认定及北京高院的判决支持?
其实,从法律文书可以看出一些关键点。江津酒厂方面称,2012年,其下属企业重庆市江津区糖酒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就与乙方新蓝图公司签订《定制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甲方对于乙方定制产品采取独家专销;乙方负责产品概念的创意、产品的包装设计、广告宣传的策划和实施等,甲方给予全力配合等。
2012年,“江小白”品牌正式推出,快速抢占年轻人白酒市场。
公开资料显示,“江小白”商标是由成都格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19日申请注册,于2013年2月21日被核准注册。2012年12月6日,该商标转让给新蓝图公司;2016年6月6日,该商标转让给江小白公司。江小白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陶石泉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2年底,陶石泉和江津酒厂终止了合作,江小白公司建立了自己的江记酒庄,甚至有了自己的高粱生产基地,还收购了重庆一家酒厂作为生产基地。
2016年,江津酒厂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年,商评委作出了裁定,宣告“江小白”商标无效。
商评委彼时的裁定显示:从江津酒厂提交的证据来看,新蓝图公司、江小白公司是江津酒厂的经销商,二者存在一定的合作关系;新蓝图公司与江小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陶石泉曾与江津酒厂有关于设计稿的邮件往来……
商评委认为,虽诉争商标未以江小白公司名义申请注册,但未经江津酒厂授权,新蓝图公司申请注册与江津酒厂的商标高度相近的诉争商标具有明显恶意。
值得注意的是,彼时商评委向江小白公司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退回,江小白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基于上述原因,商评委最终裁定“江小白”商标无效。
其后,江小白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江小白”商标并非江津酒厂的商标,新蓝图公司对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并未侵害江津酒厂的合法权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要求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随后商评委和江津酒厂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直到去年底,北京市高院作出了判决。
商标纠纷仍未解
虽然该案已经作出终审判决,但江小白公司显然不准备也不可能“放手”。
江小白公司声明称,“江小白”品牌及卡通形象由公司创始人陶石泉原创,决不允许任何第三方实施涉嫌侵害“江小白”品牌权利,损毁“江小白”品牌认知等的行为。
但江小白公司该声明或“轻视”了前述法院裁定的威力。有业界人士表示,江小白公司称被暂时列为无效的第10325554号商标属于其最为核心的33类商标(酒类生产,销售),该商标也是其注册的33类商标中最关键的一个。
对此小编认为,如果江小白公司确实已在中国注册百余件“江小白”商标,那意味着江小白公司拥有百余件商标权利,第10325554号商标被撤销不影响其他商标的正常使用。“但如果江小白公司的所有酒类生产、销售即33类商标被撤销,其注册的这些商标将都不能再使用。”其补充到。
目前,江小白公司注册的“小江白”、“小白江”、“江大白”等也与第10325554号商标一并被宣告无效。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查询时还发现,2018年底江津酒厂已经对江小白公司其他已注册的一些“江小白”及近似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申请。今年2月,无效宣告申请已经被受理。
这意味着,一旦上述申请获通过,江小白公司注册的一些“江小白”及近似商标面临较大问题。
但江小白公司不是没有翻盘的机会。北京市高院的判决结果出来后,江小白公司能不能继续使用该商标还待定,因为江小白公司还可以提起再审。同时,在其他商标还未被判定无效的情况下,如果江小白公司还有不同图样、不同设计的“江小白”品牌,其还可以继续使用。此外,江小白公司还有注册字号,以后还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宣传使用,只是不能在产品宣传上再凸显“江小白”三个字。
一位江小白公司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除江小白公司外,没有任何酒企持有“江小白”商标。“而从去年11月判决结果出来后,公司也没有收到任何不得使用‘江小白’品牌或其他酒企要求使用‘江小白’品牌的通知,公司的生产经营销售一直在正常进行中。”
按照审理程序,江小白公司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再审。江小白公司该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公司正在开会商议相关事宜,但法务部门是否将采取相关动作目前暂不清楚。
针对相关问题,记者还联系了江津酒厂品牌部,但其工作人员以不清楚相关事宜为由拒绝了采访。不过,据媒体报道,江津酒厂也会就此事发布相关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