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之法律策略(上)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法律来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英国很早就通过立法对商标进行保护,1862年英国颁布了世界第一部较为完备的《商标标记法》,1875年又公布了《商标注册法》。1905年颁布了《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商标法》,该法后经1919年、1937年、1938年三次修改,于1938年四月正式颁布,因此又被称为1938年《商标法》,英国现行的商标法是经1994年新修订的《商标法》。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英国已形成了较为完备并具有英国特色的商标法律适用体系,而它的商标保有量也居世界前列。
英国商标品牌实施法律策略经验可资借鉴:
政府的服务作用。英国政府在帮助英国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07年4月2日,英国专利局正式更名为英国知识产权局(UK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被赋予了新使命,以更好地应对全球化挑战,增加国际竞争力。如今,在英国申请专利、商标和设计注册的程序十分简单,只需登录知识产权局网站就可以下载申请表格。知识产权局在各类项目的审批和保护程序方面制订了一系列细则,尽可能公开透明,按期发表季报、年报和计划。由此可知,政府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尽全力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和提供条件。 商标设计策略。商标设计不仅仅是艺术形式的构想与再现,商标设计既要熟练地掌握美术技能、技巧,还应了解商标法律知识,考虑到能否获得注册,这是关键性的问题。商标设计还是企业文化、精神风貌和经济技术水平的反映。商标设计应给人以强烈的标志感、艺术感和象征感。
注册商标策略。与其他国家不同,英国对商标注册实行两部制,从1919年起,商标登记员的商标注册簿分为A、B两部。A部注册比较严格,要求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社会公众完全能够将它与别人的商品相区别而不会混淆。B部注册条件较宽,不要求商标具有显著性,只要是经过一定的时间,有可能通过使用具备为公众所识别的显著特征就可以注册。A部注册后,所有人即被授予专用权,但必须经过七年才能绝对生效。B部登记注册后,所有人并不能取得专用权,而只能初步证明有这样的权利。A、B部的规定适应了各类商标所有人的需要,如果一个商标的显著性并不十分明显,那么他就可以注册B部商标。A部注册后必须经过七年才能绝对生效的规定也为对商标有异议的人留有足够的时间去发现和争取商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