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律策略的运用(上)
(一)运用的合法性
法律策略的核心就是合法性,尽管这是一种专业方面的谋略和方法,但也须符合法律:在法律策略的设计、运用上,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设计,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运用。任何偏离法律、违反法律的“谋略”将不具有合法性,从而致使其在法律上归于无效,这将导致相应的不利后果。设计合法,运用也必须合法,必须重视运用的合法性。不应当出现用非法的方式去实现合法的愿望和预期,否则,将失去法律策略合法性及其生命力。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法律策略,就是要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鼓励企业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就是要调动一切法律资源,运用法律许可的方式又好有快地实现商标战略目标。其中,法律策略的合法性是首要的,是法律策略运用的前提条件。(二)运用的目的性
商标品牌战略的直接目的就是创立、发展和保护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商标品牌,维持和提升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法律策略,其目的就在于培育、运用与保护商标,培育和形成品牌。法律策略的运用,就是要形成高质量的商标品牌;法律策略的运用,就是要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商标品牌。因此,法律策略的运用,一定要有明确的目的,一定要符合商标品牌战略的总体需要,一定能够促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现。凡是法律策略,不论是如何分类,也不论是何种层次,都应当具有这样的目的性,这样才有实际意义和预期的功效。
(三)运用的可行性
法律策略的运用,要具体分析其运用的可行性。因为不是每一种策略都适合于一切情况,也不是每一种法律策略都是可行的,需要针对具体问题考虑策略的运用是否可行,是否能够产生预期的效果等。例如,针对重要的市场及重要的商标,应当有相应的监测,对国家公布的商标公告,以及相应的商标进行监视,要能够及时发现任何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申请或者注册,也就能够及时通过相应的异议或者撤销程序撤销抢注商标。如果不设计相应的监督预警机制,要及时发现、及时异议就不可能,这样的策略就不可行。
又如,积极采取维权的法律手段,运用法律手段去应对企业商标在国外遭到抢注,或者企业商标在国外申请遇到驳回、被异议、被撤销之诉,或者企业商标在国外使用遭侵权之诉等,这就需要法律策略中有通过法律途径去面对和解决的专项设计,缺失类似专项内容和设计,该法律策略也是不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