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转让完成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上市公司指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SH600637)。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指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东方明珠集团指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832)。
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要求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上市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换股吸收合并之换股程序、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等重组交割事项(详见2015年6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吸收合并涉及的东方明珠集团资产过户(商标、对外股权投资及土地房屋过户)的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商标过户进展情况
东方明珠集团名下的商标转让至上市公司,该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2、对外股权投资过户情况
东方明珠集团持有的对外股权投资过户至上市公司,该项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毕。
3、土地房屋过户进展情况
东方明珠集团拥有土地使用权共9宗,总面积为137,934平方米;拥有房屋所有权共9处,建筑面积共计6,814.46平方米。截至目前,东方明珠集团原拥有的位于长宁区新华路街道71街坊35/2丘1的土地使用权属已变更至上市公司,其余土地及房屋的承继过户手续在持续推进中。
本公司将继续加紧推进上述资产过户工作,并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