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菇与猴姑商标的较量
来源:靖江日报日前,靖江法院审结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为自有商标“猴姑”维权的江中集团子公司胜诉,上海市、浙江省两家生产企业因在饼干产品包装上使用“猴菇”标志而败诉,要一次性支付赔偿金11万元。此案再次启示企业和商户,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才能走得稳、行得远。
在利益的驱动下,总有一些经营者在产品商标、产品外观、企业名称等方面“傍名牌”,利用知名产品的品牌效应,鱼目混珠,误导消费者,极大损害了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今,知识产权保护逐渐成为共识,该如何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如何防范风险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作为“原创方”,考虑到自身利益和维权成本,应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包括及时申请专利登记,掌握主动权;对于发明等商业秘密,有必要采取编制保密手册组织相关员工学习、规定涉密文件的存储和传输方式、与职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措施进行保护。作为“后来者”,要知道走“捷径”违法获利迟早是要被处罚的,应摒弃侥幸心理、增强规则意识,以自主创新、艰苦创业为荣,以模仿他人、盗窃他人果实为耻,同时要自觉提高法律知识水平,防范“无知犯法”。
作为“代理商”,同样要有规则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应尽好注意义务,在进货时严格审查,以免购进了假冒伪劣商品而被牵连。
“猴菇”输、“猴姑”赢等类似案件让企业、商户警醒的同时,也对相关职能部门催生新要求,比如,加紧完善“大数据”库,在商标、企业名称等申请注册时进行严密把关,将“傍名牌”等侵权问题“扼杀”在源头;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侵权行为,加大行政执法联合打假的力度。同时,要持续引导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辨识真假名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