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享受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
各地政府对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在直接的经济奖励之外,更会给予种种特别的优惠政策,企业将获得其他企业难以企及的政府支持。
安徽省郎溪县在优惠招商政策中对中国驰名商标企业、世界业、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等投资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即对中国驰名商标企业的事务实行专门研究、特事特办的方式处理。吉林省人民政府在《吉林省“十一五”期间培育认定驰名著名商标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中规定,优先赋予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吉林省著名商标”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
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对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在工业园区的用地、用水用电上,给予优惠政策,开通重点帮扶的“绿色通道”;建立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和各级名牌的跟踪管理档案,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组委会规定,拥有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企业,参展展位费优惠30%;拥有地市级著(知)名商标、地市级知名商号或名牌产品的企业,参展展位费优惠5%。
吉林省白城市在推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工作优惠工作政策规定,市内各主要新闻媒体要以各种方式宜传我市的“中国驰名商标”、“吉林省著名商标”、“白城知名商标”企业及其产品;县市报社、电视台、电台对其发布广告给予收费20%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