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功的品牌经营者应当是始终对自己的品牌保持热情并以个人的独特方式审视品牌。在现今的竞争中,若是想脱颖而出就必须把自己的事业看作是一种品牌来发展、管理。这个问题,值得所有参与品牌管理的人持续关注。 西方著名的管理学杂志《快速公司》( Fast Company)以及管理学专家汤姆?彼得斯( Tom Peters)都曾提到一个概念:假使想要将自己的品牌树立成一个强大的品牌时,必须要对这个品牌具有一定的热忱,并有效率地经营这个品牌。 “自己就是品牌”的概念之所以出现的原因是因为目前的竟争环境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大部分的公司或个人对自己的工作不一定具有定的热情及百分之百的忠诚。但是,当一个人或公司想要达到一定的成就时,则两个很重要的因素就会聚集在一起:一是其他人如何评价你所取得的成就,这十分客观,从而被视为是成功的一个组成因素;二是自己对自己工作的满意程度,也许对自己的工作,自己并不是感到十分满意。 “你就是品牌”的概念是由美国著名的管理学大师汤姆?彼得斯提出来的,或者如《快速公司》这本杂志所提到的:“品牌就是你”。在工作时,假使一个人始终充满热情,对工作非常负责,以及乐于挑战权威及陈旧的观点,甘于冒犯错误的风险,那么这个人在团体或是公司中是引人注目的。由于这样的精神,使得自己开始成为一个特殊的个体,并展现出与周围的人不同的另一面。人们可以看出他的行为和能力是具有被依赖的价值。这也许十分抽象,但也就是这种品牌效益,可以使其从众多雇员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