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概念及内容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概念
商标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一种租借使用注册商标的契约形式,是通过合同来实现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权限而签订合同,一般被许可使用人需要向指商标权人支付使用费。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包括的内容主要有: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号;
(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4)许可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
(5)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6)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
(7)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