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基本原则的概念
法律原则是指导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基本准则。所谓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了整个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制度价值目标的基本规则和最高准则,是构建和指导各项具体知识产权制度运行的基本依据和原则基础。关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内容,包括有的学者认为包括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共同原则、国际合作原则等几项;有学者认为包括国家主权原则、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公平正义原则等几项;还有学者认为包括国民待遇原则、最低标准原则、独立性原则(产权)、独立保护原则(著作权)、强制实施专利发明原则(专利权)、优先权原则(工业产权)等几项。
小编认为,法律原则具有普适性和高层次性,是构建该项法律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的准则,是存在于该项法律制度之中且本身可以直接适用的原则。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应当是规定在国际公约之中,具有直接的、普遍的适用性,即其不应是某一专门制度所特有,而应具备整个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普遍适用性。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TRIPs协议为主的国际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确立了国民待遇原则、最低保护标准原则、公共利益原则等基本原则,相关公约也规定了若干具体原则要求各个公约国必须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