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400电话
  • 微网小程序
  • AI电话机器人
  • 电商代运营
  • 全 部 栏 目

    企业400电话 网络优化推广 AI电话机器人 呼叫中心 网站建设 商标✡知产 微网小程序 电商运营 彩铃•短信 增值拓展业务
    侵犯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立即停止侵权,主要是指停止销售和停止使用。
    2.赔偿商标专用权人因被侵犯商标专用权遭受的损失。
    根据《商标法》第63条规定,赔偿数额计算方法如下: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300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行政责任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采取下列措施停止侵权:
    第一,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第二,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第三,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第四,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作案工具;
    第五,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品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2.行政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5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刑事责任
    1.按照《商标法》第67条规定,有下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个商标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第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第三,销售明知是伪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予以追诉:
    第一,假冒注册商标罪。个人伪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伪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伪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伪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分两次以上,又伪冒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刑法》第113条追诉;
    第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按《刑法》第214条追诉;
    第三,伪造、擅自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2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额在20万元以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按《刑法》第215条追诉。

    上一篇:著作权内容的财产权
    下一篇:商标权侵权诉讼案例
  • 相关文章
  • 

    © 2016-2020 巨人网络通讯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ICP备15040257号-8

    侵犯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犯,商标,专用权,应,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