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994年9月,我国开始对知识产权实施边境保护。海关建立起一套包括报关单证审核、进出口货物检验、对侵权货物的扣留与调查、对违反进出口人进行处罚以及对侵权货物处置在内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1995年10月,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开始建立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制度。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从法律层面上确定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能。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经历了1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显著成绩。2011年,成都海关关区新增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14件,共查获2起通过邮递渠道向欧美国家匿名邮寄侵权物品案件,扣留侵犯知识产权物品共计65批次,1675件侵权物品,估值45万元人民币。2012年,成都海关关区新增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14件,累计80件。全年分别在驻邮局办事处和机场海关发现2起疑似侵权案件,涉及5个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国际品牌。二、公安机关合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为了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地方各级公安机关,设立了专业的侦查队伍,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侦破工作。
2011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00件起,涉案金额4.915亿元,破案103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16人。先后破获国务院督办案件4起,公安部督办案件37起,省厅督办案件43起,涉案价值100万元以上的犯罪案件388件,涉案价值500万元以上的犯罪案件69件,缴获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标识10万件以上的犯罪案件45件,缴获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标识50万件以上的犯罪案件15件,相继破获了一批涉案巨大、影响恶劣的重特大案件。
2012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54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34名,涉案总价值90503.86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5150.626万元。在全国范围内发起打击侵权假冒伪劣犯罪集群破案战役40起、省内集群破案战役20起,成功破获“6.12”“7.31”等一大批重特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