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行政保护的部门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行政管理,我国逐步建立、健全了国家和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2013年3月14日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的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设政策法制司、电影局、电视剧司、印刷发行司、传媒机构管理司、数字出版司、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版权管理司、出版管理司、进口管理司等22个内设机构,负责各领域内业务。
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职责
第一,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
第二,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三,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第五,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第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第七,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第八,负责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第九,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外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第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第十二,领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第十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有效开展著作权保护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的计划单列市、地级市相继设立了版权局(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业务上接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导。四川省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14]6号),设立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简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四川省版权局(简称“省版权局”)牌子。2.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主要职责:
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目标。
第二,负责起草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三,负责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组织指导全省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负责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负责统筹规划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第五,负责监督管理全省新闻出版单位、广播影视机构的出版、播出活动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第六,负责对全省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数字出版内容和出版活动进行监管;负责推动全省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第七,负责推进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八,负责全省印刷复制业、发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印刷业、发行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
第九,负责全省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外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负责授权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第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第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第十三,对四川广播电视台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领导和管理峨眉电影集团、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第十四,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第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