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应该这样定义
要对商标作出一个权威的、公认的定义是很困难的,因为各国的商标学家所处的环境不同,对商标的理解或解释也存在差异,比如德国由于历史渊源而重视科技和专业化生产,更多地强调商标的功能利益,英国的绅士文化使商标的阐释更重视心理利益,美国的经济发展和多元文化使商标运营过程中更强调以市场份额表明综合实力。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结论》中指出:“我们讨论问题,应当从实际出发,不是从定义出发。”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商业形态不断变迁,商标承载的含义也越来越丰富。上述商标定义并未反映商标的本质特征和商标的内涵和外延。
魏义光对商标下的定义是:商标是物质与精神相统一的可信体系。这个体系至少包括:标识、品质和核心价值观。
一个成功商标应有效确立三个方面的要素,即商标的基础要素、商标的有形要素及商标的无形要素。
树立商标必须基于一定的产品与服务,这是商标最基础、最根本的要素。产品和服务是商标的实质内容,离开了产品或服务,商标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因此,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是创立商标必不可少的基础。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是商标的基础,也是商标的生命,它是使顾客产生信任感和追随度的最直接原因,是商标的基石。
但是,一个强大的商标更需要无形要素,即商标的核心价值观——商标灵魂,没有灵魂就不可能形成商标,更不可能打造强势商标,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东方,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