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禁令制度的内容
禁令制度涉及到申请者的主体、申请禁令的条件以及法院的审查与执行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禁令的申请
根据我国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在专利、商标、著作权的侵权诉讼中,下列人员可以向法院提出禁令的请求: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禁令,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禁令,利害关系人包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商标注册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在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侵权诉讼中,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权申请禁令。
在专利、商标、著作权的侵权诉讼中,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是否有权提出禁令,由法院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如果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与许可人就侵权发生后的诉权问题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该约定真实有效,不损害其他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的利益,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也可以予以准许。
除了专利、商标、著作权案件,在其他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否有权向法院申请禁令,目前我国的法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未做规定。笔者认为,在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不宜受理这类案件的诉前禁令申请。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禁令,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二)禁令的条件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禁令时,需要符合下列几个条件:
1权利人权利证明
权利人应当提交证明其权利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权利证书等凭证。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独占使用许可合同、排他使用许可合同及其相关材料。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单独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权利人放弃禁令申请的证明材料。专利、商标、著作权财产权利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2被申请人实施的侵权行为
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行为的证据,包括被控侵权产品和商品。
3申请人的担保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申请。在执行禁令裁定过程中,被申请人可能因采取该项措施造成更大损失的,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追加相应的担保;申请人不追加担保的,解除禁令。法院在采取上述措施时不因被申请人提出反担保而解除禁令。
(三)法院的审查
申请人提出禁令申请后,法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1)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不采取禁令是否会给申请人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3)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4)责令被申请人停止有关行为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禁令的实施
法院经审查接受申请人的禁令申请,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书面裁定;裁定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权利行为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法院在前述期限内,需要对有关事实进行核对的,可以传唤单方或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然后及时作出裁定。法院作出禁令的裁定,应当及时通知被申请人,最迟不得超过5日。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法院采取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解除禁令裁定。禁令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法院也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具体期限;期限届满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仍可作出继续停止有关行为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