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注册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注册商标(包括现已开通的网上申请)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供有关文件或材料: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或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指定颜色的,交着色图样5张,黑白稿1张;
3.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须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不能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印章。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6.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
7.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文字说明;
8.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
9.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总之,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当与所提交的证件相一致。(参见“条例”第十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