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400电话
  • 微网小程序
  • AI电话机器人
  • 电商代运营
  • 全 部 栏 目

    企业400电话 网络优化推广 AI电话机器人 呼叫中心 网站建设 商标✡知产 微网小程序 电商运营 彩铃•短信 增值拓展业务
    域外立法对我国惩治网络空间中商标冒用行为的启示
    考虑到国外立法对假冒商标犯罪,在打击半径上设置了较为严密的防护网络,进行了较为严格的刑事规制,使得这些国家的商标冒用行为,在网络空间中也能得到有效的涵射。尽管对网络空间中的商标冒用行为,国外立法也没有进行明确的保护性规定,但是,由于关于商标冒用的惩治条款的宽泛性,使他们的立法规定能够足以应对比较新型的网络商标冒用行为。当然,这种情形与这些国家的法律结构、立法形式等因素有着紧密的关系,立法体制与司法程序的不同也决定了我国在防治网络空间中的商标冒用行为时,不能全面的照搬或者借鉴。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考察有关国家的相关立法规定,不难看出,在假冒商标犯罪的罪名设置上,进行了较为宽泛的规定。除去部分国家在入罪设置上的低门槛暂且不谈,这种对扰乱市场秩序类的犯罪采取较为宽缓的立法设置模式,可以为我国所吸收。原因在于,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网络的应用,必然导致市场交易模式、经济发展模式等情形经常发生巨大的变化,相关的经济类犯罪也必然随着新型市场的形成而产生和改变。换言之,犯罪和社会是经常变化的,尤其在经济类犯罪上表现得更为明显。因此,立法在对相关经济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规制思考的同时,应当注意此类犯罪的这一特征,避免过于限制犯罪的存在范围和刑法打击半径。


    上一篇:“一号指令”与《欧共体商标条例》
    下一篇:司法对于网络空间中商标冒用行为的观念更新
  • 相关文章
  • 

    © 2016-2020 巨人网络通讯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ICP备15040257号-8

    域外立法对我国惩治网络空间中商标冒用行为的启示 域外,立法,对,我国,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