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注册和管理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
(一)商标局
商标局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所属的商标主管部门,是全国性的商标注册和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国所有的商标注册申请核准工作和其他重要的业务。其主要职责有:(1)受理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代表国家对符合要求的商标注册申请核准注册,授予专用权,颁发《商标注册证》;(2)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变更、续展注册和注销工作;(3)办理商标撤销等有关商标确权方面的工作;(4)办理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手续;(5)办理有关商标管理的其他事务;(6)指导各地的商标管理工作。
(二)商标评审委员会
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立的专门商标评审机构,它独立于商标局,有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定的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有:(1)对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进行复审;(2)对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的申请,进行复审;(3)对不服商标局驳回续展注册申请进行复审;(4)对不服商标局驳回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进行复审;(5)对不服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申请进行复审;(6)对已经注册商标有争议或者注册不当的商标进行复审。